一、案件簡介
委托人王某與被告徐某建立戀愛關系期間,原告曾向被告名下賬戶轉賬20萬元人民幣用于被告支付房屋裝修費用,此外還向被告通過微信等形式轉賬共計12.9萬余元。雙方戀愛關系結束后,原告認為雙方存在借貸關系,多次要求被告償還欠款,被告均予以拒絕。
故委托岳成所為其代理本案,岳成所指派張紫茜律師作為其訴訟代理人參加本案訴訟。
二、辦案結果
經律師討論,本案以民間借貸為由立案對委托人較為有利。參考同院類案的判決,律師發現,對于戀愛期間一方向一方支付的較大金額的款項,付款方要求收款方返還的,此類主張并非完全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本案3月16日立案后,調解員很快與律師取得了聯系。因為被告一方的調解意愿較為強烈,因此在調解員和律師的推動下,雙方達成了調解方案。在委托人收到相應費用后,律師向法院提交了撤訴申請。
三、辦案總結
通常我們認為,戀愛期間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大額費用用于日常消費的,一旦戀愛關系破裂,付款方向收款方主張返還的主張很難得到法院支持。而在確定本案訴訟思路時,律師研究了海淀法院及一中院的相關裁判文書,發現類似案件中原告的主張是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的。因而參考相關判決書,律師確定了本案的案由、訴請及理由,并成功立案。雖然最終本案達成調解,未進入實體審判程序,但是也可作為一項經驗性案件予以參考,對今后類似的咨詢與委托起到幫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