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9日上午,岳成律師應新華網邀請,第三次做客“新華訪談”,在《岳成在線》就法律問題、社會問題、人生問題等與新華網友廣泛展開在線交流。
訪談內容全文如下:
1.[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我們曾經說過,在法制社會里,人們是越來越離不開律師了。而對于新華網的網友來講,岳成律師已經不在陌生了。今天是岳成律師第三次作客“新華訪談”,在《岳成在線》就法律問題、社會問題、人生問題等等,與新華網友廣泛展開在線交流,以期利用岳成律師的“法眼”來透視當前社會各方面的熱點問題。如果網友有什么問題需要解答,也可以提出來,我們將邀請岳律師從法律角度予以解釋,或是提供僅供參考的建議。岳律師,您好。首先請您談談近一段時間您如何看待社會上的一些熱點問題?(2005.12.29 09:47)
[岳成律師]:現在熱點問題很多,現在社會上有到大街上賣判決書的問題,高價醫療的問題,危重病人到醫院不予搶救的問題,律師參政的問題,關于當前反映很熱烈的行政強制法的討論問題等等。(2005.12.29 09:47)
2.[主持人]:剛才您提到律師參政問題,有網友問:是不是更多律師參政就有利于法制建設,您如何看待?(2005.12.29 09:47)
[岳成律師]:律師這個職業是用法律為當事人服務的。律師的出現是民主的闡述、法制的闡述。律師的參政在一些發達國家是很平常的事情。在我們國家,律師參政也是越來越多了。律師參政有一個好處就是,律師的思維是法律的思維、理性的思維,律師更多的參政能提高行政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就美國而言,美國總統三分之二都是律師出身。我倒不是在這里強調律師都是當總統,主要是說依法行政離不開律師的參與。律師無論在立法、司法還是方方面面,越活躍,越標志這個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完善。所以律師參政是一件好事情,好現象,應該歡迎律師更多的參與我們的政治生活,這也是一個文明社會、法制社會所必需的。(2005.12.29 09:48)
3.[主持人]:行政強制法草案已經首次提請審議了,有網友問:這對老百姓來講有什么特別的意義?最近我們看到消息:情況緊急行政機關可以申請法院立即執行,個人可以申請嗎?我曾經提出要求,可是法院說個人要提出申請的話,只有在非常嚴格的情況下才可以提出,比如我的房子被別人占領了,我只能通過打官司,而很難通過申請立即執行,盡管我當時有很緊急的情況。(2005.12.29 09:52)
[岳成律師]:行政強制法是行政機關執行方面的立法,我們現在有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如果這次行政強制法要頒布實施,更加強了行政的依法行政。剛才這位網友說的情況,只有是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決定進行強制執行,個人所有行為都是民事行為,而不是行政行為,這是兩個概念。(2005.12.29 09:52)
4.[主持人]:如果個人有緊急情況需要法院強制執行,要經過一個什么樣的程序予以實施?(2005.12.29 09:52)
[岳成律師]:個人的民事行為,可以先保全,如果不進行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可能造成勝訴后不能執行,或者不要求法院固定證據,可能會造成證據的滅失。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財產保權。財產保全15日之內要提起訴訟都是可以的。所以當事人處理這些狀況,民事行為申請法院的保全,這是民事行為,而不是行政,和行政機關請求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是兩個概念。(2005.12.29 09:53)
5.[主持人]:網友“慕連”:岳律師:現請教一件法律問題:我有一件行政訴訟案件為了維權以打了十多年的官司,一審法院按訴訟標的收取15000多元的訴訟費。一審法院判決敗訴,二審法院判決:撤銷一審判決;撤銷地方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撤銷接管的行政行為;判決被上訴人承擔二審的訴訟費用.但對上訴人要求判決反還財產,賠償損失卻來了一個漏判,明顯是避而不答。請問:這樣的判決法律依據何在?對上訴人來說,這樣的勝訴有什么實際意義呢?謝謝。(2005.12.29 09:53)
[岳成律師]:行政訴訟就是民告官,原告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被告都是國家的行政機關。關于原告敗訴,二審法院判決原告勝訴,但是并沒有支持原告善于一些財產方面的訴訟請求。因為我并不知道這個案件的具體情況,法院之所以這樣判決,應該有它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如果要向這位網友說的是漏判,你完全可以申請二審法院給予補判。(2005.12.29 09:55)
[主持人]:他還可以重新走一下法律程序。(2005.12.29 09:56)
[岳成律師]:要向法院提出申請。(2005.12.29 09:56)
6.[主持人]:網友:岳先生,你好;1.作為律師,你認為我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有那些方面還需要完善? 2.在我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對人民陪審員沒有法律素質方面的要求,如果陪審員不懂法律,你覺得能發揮作用嗎?他怎么知道自己的判決意見或者法官的判決意見是正確還是錯誤的呢? 3.律師的收入一般都比較高,他們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如何?(2005.12.29 09:57)
[岳成律師]:第一個關于陪審員的問題。我們國家實行陪審員制度。陪審員在案件表決、合議庭合議的時候,和法官具有同等的地位。陪審員要發揮自己在陪審當中的作用,就是要認真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在案件審判當中要真出于公心,依據自己的判斷來履行自己的職責。(2005.12.29 09:57)
[岳成律師]:第二個問題,我們聘請的陪審員恰恰是因為他不懂法律,和懂法的法官在一起合議,互相取長補短,絕對會發揮陪審員的作用。美國是陪審團,12位成員都是不懂法的。不懂法如何來判決案件?這就是法不悖理,理不悖情,法理情是相融的,只要一個正常的陪審員出于公心,對這個案件的來龍去脈搞清楚,不懂法律,法官會向你解釋,解釋之后,會有一個非常正確的判斷。所以陪審員不懂法沒有問題,問題是陪審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出于公心。(2005.12.29 09:58)
[主持人]:主持人:是一種社會責任。(2005.12.29 09:58)
[岳成律師]:既然要當陪審員,要履行好職責,出于公心,真正發揮自己的作用,這才是一個好的陪審員應該表現出來的品質。(2005.12.29 09:59)
[岳成律師]:第三個問題,外界對律師的收入,都感到他們掙錢很多。殊不知律師掙錢的多和少在不同律師的身上表現得不一樣。有的律師確實掙得很多很多,也有的律師掙得很少很少;有的律師都處在失業中,我說的都是真實情況。所以律師收入并不都是一樣的。就北京來說,北京有一萬多律師,平均年總的創收可能是50多萬,不是說律師收入都很高。律師因為受的教育時間長,用知識來服務,也是一種中介機構、服務機構。關于律師收入納稅的問題,就北京而言整個所是固定的,100萬以上上10.5,100萬到300萬11.5,300萬以上12.5。律師個人不是合伙人還要上個人所得稅。律師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就是幫助他人打官司,解決疑難,懂得國家的法律,因此律應該是執法方面的表率,納稅是律師的義務,也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每個公民都應該有納稅意識,這很關鍵。因為一個國家的存在,社會靠納稅人納稅的費用,國家的國防問題、管理、公共設施,都需要大家納稅來進行。(2005.12.29 10:00)
[岳成律師]:所以每個人都應該有納稅意識,都應該依法納稅,律師更應該起到表率作用。(2005.12.29 10:02)
7.[主持人]:作為普通人的理解,律師收入的高低往往和律師的水平、職業操守、素質有很大的關系。(2005.12.29 10:02)
[岳成律師]:一定是你說的這樣。(2005.12.29 10:04)
8.[主持人]:律師怎么把自己從一個無名律師培養成高收入的律師?請您介紹一下。有網友說:今年已經通過司法考試,欲投身您門下。(2005.12.29 10:04)
[岳成律師]:首先祝賀這位網友通過司法考試,現在的司法考試很難通過。我的小兒子今年通過了司法考試,是第四次才通過。(2005.12.29 10:05)
[主持人]:他之前沒有通過,您沒有用自己的社會關系為他爭取嗎?(2005.12.29 10:06)
[岳成律師]:沒有。我們沒有想去走后門,而且現在真的走不上后門。說我找司法部、考試機構確實也走不了。另外,連律師的資格考試都通不過,還怎么當律師,為人民服務?他經過四次的考試才通過,我感覺能通過司法考試確實很困難。要想成為一個合格的律師?,F在的律師都是經過高等院校培養出來的大學生,首先要有好的法律的理論功底,另外在實踐中要認真刻苦。律師像大夫一樣,大夫要是不經常學習,哪怕臨床經驗很豐富也是不夠的,律師也是這樣。包括我當律師25年,也是要天天學習,天天看法,因為每個案子都不同。(2005.12.29 10:07)
[岳成律師]:要到岳成律師事務所,我們在簡介中明確規定了三點:第一,正規大學法律專業的本科畢業以上學歷,考取律師資格。第二,有兩人推薦,凡是被辭退的,一律不錄用。我招聘律師的時候,有的文憑不一定代表水平,但一般情況下,文憑還是代表水平的。我們水平看文憑,人品看推薦。敢有兩人推薦,證明你的人品還不錯。凡是被辭退一律不用,不管什么原因被辭退,這個人都是有過錯的,要么品質不好,要么水平不好,被辭退的大部分都是品質不好。第三,面試合格,你只要不是十分丑陋,因為你和當事人打交道,形象很關鍵。(2005.12.29 10:09)
[主持人]:我的理解是不是要很親和。(2005.12.29 10:09)
[岳成律師]:要有這方面的氣質,使當事人一見你,就感覺很信任你,愿意委托你。第二,不口吃,表達的思維不混亂。一個合格的律師必須是口頭表達和書面表達能力都很好。(2005.12.29 10:10)
9.[主持人]:您說到律師要不斷學習,除了每一個案子都不同,還有我們的國家在進步、社會在進步、法律在不斷完善,這是不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你需要接受的理論知識是在不斷增加的。(2005.12.29 10:10)
[岳成律師]:法律在不斷完善、不斷修改、不斷立法,社會現象也在不斷發生,很多時候法律都是滯后的。只有社會現象出現了,才針對這個現象、這個行為立法,法律是一種規范,所以必須得學習。每個案件在不同的當事人身上都表現得不同,所以學習是永遠的。(2005.12.29 10:11)
10.[主持人]:有網友問:您好:一學校欠我工程款4萬多元。法院的生效判決中也對此有所明確。但一審法院在強制執行中認為對方賬戶無錢而不予執行。然而今年該校又開了一個分校。這事已近兩年了。請問:1)我已交執行費,法院要求我因核查對方賬戶需交一定的費用是否合理?2)如果法院一直以“賬戶無錢”為理由而不予執行,我該怎么辦?(2005.12.29 10:12)
[岳成律師]: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一定要堅決執行,不能成為法律的白條子。如果成為法律的白條子,法律的尊嚴何在、法院的尊嚴何在?判決書不能執行,這是很危險的事情。很多人因為判決書不能執行,到大街上拍賣判決書,這當然是一種炒作。但是法律又沒有禁止性規定不允許去拍賣,這是對我們的法制、法院是一種諷刺。像這位網友說的法院不應當以被執行人賬戶上是否有錢,為理由不予執行。凡是被執行人的財產都可以執行,這是總的原則。如果被執行人確確實實有困難,法院要考慮到被執行人的困難,但是拖的時間過久不予執行,就說明我們的執行機關是否還沒有把工作做到位。(2005.12.29 10:12)
11.[主持人]:有網友說:親子鑒定人數迅速上升,婚外情調查如火如荼,離婚公司風生水起……時下,社會上“隱私經濟”風大有愈刮愈烈之勢。親子鑒定婚姻調查催生隱私經濟 火爆并曖昧著。這樣的消息多少讓人有些無奈。請問,岳律師,您如何解釋這種社會現象?(2005.12.29 10:13)
[岳成律師]:隨著社會發展,文明程度越來越高,科技越發展,就像親子鑒定,這是科技發展的結果。如果科學沒有發展到這步,我們也不能做親子鑒定,懷疑只是懷疑。科學發展是好事情,但是更多的搞親子鑒定,反射出一種社會現象,說明人們在婚姻問題上不忠誠。所以我們第一要忠誠婚姻,第二要寬容。不要輕易地就搞親子鑒定,既傷害了對方,又傷害了子女,更多的是不利于社會的穩定。(2005.12.29 10:13)
[岳成律師]:關于“隱私經濟”,北京電視臺曾報道有網站把明星的電話上網了,現在又把和親人的照片上網了,首先這是科技進步的表現。怎么看待隱私問題,名人的隱私相對普通人要弱,很多時候“名人無隱私”。因為名人是社會造就的,你在社會上占據了優勢,因此你的言行舉止都受到普通百姓的關注,受到人們的追逐、追捧,因此你更應該表現出優秀,你更應該陽光,所以名人很難打隱私官司。我倒不是說鼓勵很多人竟是用陰暗的心理去挖掘明星負面的東西,我并不贊同。我們要建立和諧社會,就需要相互寬容、相互理解,這樣才能更好。當我們拿別人的一些隱私作為樂趣、作為發財的手段,都要考慮到法律允不允許,要考慮到對方的感受這是很重要的事情。(2005.12.29 10:17)
12.[主持人]:網友:李金華在談及效益審計時說,損失浪費同貪污腐敗一樣可怕。請問岳律師,我國如何才能從法律角度遏制這種損失浪費,又如何從法制角度將二者做出同一界定,從而將損失浪費同貪污腐敗一樣予以犯罪定罪?(2005.12.29 10:18)
[岳成律師]:我也曾經見過這個報道,對李金華審計長提出的我舉雙手贊成。有時浪費比貪污、受賄更可怕,正是因為很少追究它的責任,因為損失、浪費是驚人的,所以我們的審計把它當成一個重點審計,這是絕對正確的。從某種程度來說,或者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來說,損失浪費要比貪污受賄更嚴重。貪污和受賄浪費就財產來說沒有損失,貪污和受賄,侵犯的是公務人員的廉潔性,損害的是政府的形象,對物質上并沒有滅失??墒菗p失和浪費對社會的物質是造成極大的損失,所以損失和浪費比貪污和受賄更可怕。所以加大對損失、浪費的審計是正確的。損失、浪費是不是就不犯法,也不是,起碼是瀆職罪,國家公職人員由于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的損失,嚴重的要追究瀆職罪。這件事情應該在立法上把損失、浪費列入刑法里,要給予制裁,才能制止那些拿著國家的財產不心疼,隨便去揮霍的行為。(2005.12.29 10:19)
[主持人]:有的揮霍是無心的,有的揮霍是有意的,還要去從它的出發點上予以治罪。(2005.12.29 10:20)
[岳成律師]:一旦列入刑法制裁,對當事人的主觀是否有過錯,一個是故意的,一個是有過失,過失還是故意在刑法處罰上是不一致的。(2005.12.29 10:25)
13.[主持人]:有網友提到:代人受孕,這是一個無論從法律上、道德上還是醫學上都備受爭議的話題。由于其與社會道德和法律相背離,所以國內的供需雙方長期以來一直以隱蔽的方式進行交易。 可是最近媒體又揭露,“代孕網”沉渣泛起 借腹生子底線何在?請問,岳律師,對于這樣的網絡和在網絡上經營的這些人,以及在這樣的網絡上交易的人,我們能從法律上怎樣對待他們?(2005.12.29 10:25)
[岳成律師]:這種社會現象還是科技進步的表現,社會發展到今天,可以用別人代替自己懷孕了,這在過去是不可想象的。關于“代人受孕”的行為我們國家沒有法律的禁止性規定?,F在法無禁止皆自由,對公民來說法律沒有禁止這方面的規定,公民之間只要雙方出于自愿、平等,就可以進行這方面的合作。所以一個公民在自己的言行當中,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第二,不損人利己,危害他人,危害公共利益,對社會沒有危害性,這是必須要考慮的?!按耸茉小比绻`反法律,不違反倫理道德,不損害他人,雙方都愿意這種合作,我看是不應該禁止的,起碼在我們當前法律是沒有禁止性規定的。(2005.12.29 10:26)
14.[主持人]:有網友問:一個人舉報被領導曝光后,在單位被打,單位說歸公安管,公安說歸單位管,怎么辦?(2005.12.29 10:26)
[岳成律師]:治安是由公安管,如果是一般的,沒有達到治安案件的,單位當然要管,達到公安案件,公安不允許推托,如果不管屬于不作為。另外,舉報了就被打擊報復,上級主管部門也是要管的,不然社會正氣得不到發揚。(2005.12.29 10:27)
15.[主持人]:網友:我是銀行員工,銀行的員工實行基礎工資加效益工資,效益工資每月扣30%,年底全行和個人完成任務才能返還扣下部分,如不完成任務,就不返還。請問單位這樣設立工資名目,隨意扣個人工資,這合理嗎?國家在這方面有什么規定?(2005.12.29 10:27)
[岳成律師]:現在全國的工資制度不統一,尤其是企業,有自己的一套管理方式、工資規定。如果企業在制定工資時,不違背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就是可以的。關于效益工資的發放問題,只要安排得合理,開始時是這樣約定的,后期都履行規定,就不違法,也是應該遵守的。(2005.12.29 10:31)
16.[主持人]:網友“cody”: 岳先生,你好!我哥在青海西寧某建筑公司打工長達6年,并簽有勞動合同。2005年12月17日下午六點多(下班后),因高血壓引發腦出血住院進行了開顱手術,現該公司以合同中未約定因疾病承擔醫藥費事宜,從而拒付一切費用,請問該公司行為是否合法?我們能否要求其承擔全部或部分醫藥費?(2005.12.29 10:32)
[岳成律師]:首先我應該聲明,我對《勞動法》不十分精通,我只是一般性的解答。如果不是工傷,就不能按照工傷處理。所謂工傷就是在崗位上發生的事故。關于他已經在這個單位里工作了這么多年,形成的雇傭關系,應該上“三險”。很多的醫療保險,保險公司要負擔責任,就一個公司完成不管這個人看,是不合理的,我只能回答這些。(2005.12.29 10:33)
17.[主持人]:“不到30就發?!本W友:臺灣當局現在的上層幾乎全是律師,但他們卻在利用法律鉆法律的空子大舉獲取利益,不知道岳律師怎么看待這種律師從政現象?我對律師從政是一點也感冒的!越懂法律的人,就越知道法律的漏洞在哪里,尤其是律師,很多律師不問是非只問當事人利益,這樣的律師從政是件很可怕的事情!(2005.12.29 10:34)
[岳成律師]:律師的從政我剛才說過了律師本身是搞法律的,是用法律的思維、理性的思維從政、管理,應該更好一些。律師本身是為當事人服務,用自己的知識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是律師的職責。你不能要求律師去公正,律師個人的人品要正直、誠實,人品要好,但是律師在給予他人服務的時候,要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這是他必須遵守的職業道德。他不可能說在這個案件中剖開自己當事人合法權益于不顧,而是搞一些假公正,這是不允許的。人家花錢請了你,你就要最大限度維護他的合法權益,一定要強調“合法”二字。(2005.12.29 10:35)
[岳成律師]:律師并不是說鉆法律的空子,能鉆空子的人一定是要找到空子。所以律師參政是一件好事,尤其在我們國家,法制并不十分完善,社會在轉型期中,律師更多的參與政治,只有好處,沒有好處。另外不要把個別律師的問題主流化,國內國外律師的主流是好的,只有極個別的律師確實是一些敗類,利用法律知識,為自己謀得非法的利益,這是不可取的,但這是極少數。(2005.12.29 10:36)
18.[主持人]:網友“多多到天堂去了”說:我們注意到這樣一個社會現象,公用事業一改革就漲價。難道這真的要成為一種必然嗎?從法律角度解釋顯然是行不通的??墒窃鯓硬拍軓姆山嵌扔枰远糁苹蛘咦柚鼓??還有就是,我們怎樣才能使供熱成本等類似的價格透明起來呢?(2005.12.29 10:37)
[岳成律師]:按理說,公用事業召開聽證會是各方利益到一起討論情況,是漲還是降,還是維持,怎么更公平、更合理,要照顧方方面面的利益。既照顧企業的利益,也要照顧消費者的利益,要找到平衡點。要想找好這個平衡點,管理要透明,一切成本都應該透明,讓消費者清楚。我們現在的一些公用事業,一聽證會,就變成漲價會了,相信以后不會總是這樣。聽證之所以聽證,就是這個事情只有聽聽各方利益代表人的心聲,綜合考慮,制定出有利于各方都能接受,有利于各方和社會的規定,大家都能夠接受,這就是聽證會的目的。不然,就把聽證會變成了一種形式,變成了漲價的手段,這就不對了。(2005.12.29 10:38)
[主持人]:也要培養政府工作人員法律的素質,聽證會不是“漲價會”,有時是由于政府部門在運作,他們由于缺乏法律指導下的行為,最后使政府的行為缺乏法律依據。(2005.12.29 10:39)
[岳成律師]:是這個道理,應該考慮國情、民意,怎么找到平衡點,這樣才能建立和諧社會。(2005.12.29 10:39)
19.[主持人]:網友“聰明蛋”:最近很無奈地看到這樣一則消息,“醫藥電視廣告62%的違法違規率令人擔憂”。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出現這種現象后,如何追究違規廣告的批準機構和刊登媒體和平臺?這不是坑害老百姓的勾當嗎?!(2005.12.29 10:39)
[岳成律師]:這是《廣告法》調整的范圍。做廣告的企業和廣告發布者,應該按照廣告法的規定合法地做廣告;廣告發布者要嚴格的審查。雙方都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搞虛假廣告,搞虛假廣告都要承擔責任,這就需要執法部門加大審查和打擊力度,一旦發現就使他付出很大的代價,讓他得不償失,無論是廣告主還是廣告發布者,無論是電視臺還是媒體,都不敢做違法的事情。都要打擊加大力度,自覺要從強迫開始,一定要加大打擊力度。就像闖紅燈,司機闖紅燈要吊銷執照,行人闖紅燈一定要加大罰款,多次闖紅燈就要限制人身自由,如果這樣立法,我們的交通就不會混亂。(2005.12.29 10:40)
[主持人]:我們國家已經有不少政策、措施出臺了,但是落實起來確實有很大的漏洞。比如廣告問題,廣告主企業和登載的媒體平臺肯定有責任,如果要扭轉這個社會現象,可能廣告的審查、執法機構的責任擔負的責任要更大。(2005.12.29 10:41)
[岳成律師]:對。醫療方面,尤其是藥品對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是有直接的關系。如果這些東西都不真實,危害了消費者的健康甚至生命,所以必須加大打擊的力度,這就要求執法機關、工商抓住一個就要嚴懲,而且要大張旗鼓,使哪些蠢蠢欲動者不敢在動。(2005.12.29 10:41)
[主持人]:我昨天看了中央二臺的節目,一個廣告上很公然、囂張向電視臺采訪的記者說他的廣告效果和實際效果有很大的差別,而且是理直氣壯的,說我可不能對每一件商品嚴格審查。(2005.12.29 10:41)
[岳成律師]:發現一個搞虛假廣告的,我們要讓他付出極大的代價,這樣他就會后悔。再有,對廣告發布者、媒體,你為了掙廣告費,不搞審查,要對他加大審查、懲處的力度,這樣才會形成良好的氛圍,大家才能都講誠信。現在為什么不講誠信,就是誠信的成本高,不誠信得到的利益成本很低,所以大家都不講誠信。(2005.12.29 10:42)
[岳成律師]:所以社會上應該樹立一種風氣,讓各方面的違規者為不誠信行為付出高額的代價。(2005.12.29 10:42)
20.[主持人]:有網友問:在職工停薪留職期間,在外地患病的醫療費用能否享受原工作所在地的醫療保險?(2005.12.29 10:43)
[岳成律師]:對這個問題,我真得不太清,我回答不了。您可以向我們單位搞醫療方面的律師咨詢。(2005.12.29 10:43)
21.[主持人]:“甜甜媽”網友:我們單位組織捐款,根據每個人的職位定出了30-100元不同的標準。從來沒人告訴我們這樣的捐款去向何方,而所謂自愿捐款在實際上也不可能做到。法律上可有相關規定?(2005.12.29 10:44)
[岳成律師]:是有規定的。捐款人第一要自愿,第二捐款的去向捐款人要清楚。(2005.12.29 10:45)
22.[主持人]:網友“完美的追求”:有人說,上級向下級索賄折射官場“生態鏈”??墒羌词股霞壊凰髻V,下級要想辦成某件事情的話,也要心不甘情不愿地去“行賄”,否則,你想要辦的事情能辦成嗎?顯然是辦不成的。你如何看待人們的這種無奈心態?(2005.12.29 10:45)
[岳成律師]:我看沒有什么無奈,首先作為上級,不允許向下級索賄,索賄犯罪的行為,是要蹲監獄的。作為下級也不應該用行賄的手段辦某件事。既然是上下級,都是國家機關的公職人員,你應該恪守公職人員的職業道德,嚴格依據有關規定辦事情,不應該為了辦成事,使自己蹲監獄,這也是不值得的。如果大家都不這樣做,良好的社會氛圍就形成了。(2005.12.29 10:45)
23.[主持人]:網友“多多小卉”:中美人均慈善捐款相差了7300多倍。這是為什么?難道中國人缺乏善心嗎?還有就是,在中國剛剛起步的慈善事業,該由誰來張羅?是政府、企業還是民間組織?有人說,慈善是每個公民和社會團體的事。 那么如何界定政府、企業還有民間組織在這方面的各自的職責?(2005.12.29 10:46)
[岳成律師]:慈善事業是一個文明社會的表現,大家關注慈善事業、踴躍捐款是一種愛心的表現,是對他人關注的表現。我國和一些國家在這方面相差的很懸殊,首先是組織不利,很多事情都是政府行為,也有很多慈善機構是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成立的。我看過一個報道,說我們的很多企業、大款捐款很少,我們的工薪族捐款倒很多。這種現象折射出一種心態,就是越有錢的人越缺乏公德心。越是平民百姓啊,越有愛心。一個是要引導,樹立這方面的社會風范,表揚。另外,利用國家稅收杠桿調節,大企業捐款要免稅,鼓勵大家做慈善事業。慈善事業的發達與否,也是一個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發展慈善事業對整個社會都是有好處的,人人都有一份愛心,能力大小不同,但是我都有愛的表現才對。我看有報道說一個白血病人,有一個自愿捐助骨髓的人,配對都成功了,但捐獻者反悔了。首先我自愿報名時,要經過認真、慎重的考慮,這是我的承諾。一旦我的骨髓找到配型,就要義無反顧。對這樣有愛心的人,社會上應該給予很好的關注和重視,這樣大家才能踴躍,表現出社會的和諧。(2005.12.29 10:48)
24.[主持人]:網友“民族恨、家國仇”:請教岳律師,我內弟是名現役軍人,今年初結婚,婚后發現和愛人性格并不合適,原本探親假時間就很短,可還是吵不停,在一起生活已毫無意思,現在內弟有意分手,不知該怎樣做?有法律依據嗎?(2005.12.29 10:51)
[岳成律師]:對待婚姻應該是慎重的,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尤其是離婚。年輕人到一起婚后有一些需要磨合,我過去常說:愛情有三個特點:1、奉獻,2、容忍,3、責任。不要因為吵嘴打架就認為是感情破裂了,不要輕率去談離婚,對自己和對方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當然我并不是反對離婚,如果感情真的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離婚也是一種解脫,對雙方都有好處。現役軍人的離婚問題,如果是現役軍人提出,沒有什么特殊規定,只有非軍人提出離婚,要現役軍人同意,為了保證軍隊的穩定。如果感情真的有破裂,可以向對方提出離婚,向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如果協議離婚不能達成一致,就要到法院訴訟離婚。(2005.12.29 10:52)
25.[主持人]:網友“黃埔江邊的徘徊”:在往返中美之間的國際航班上,經常能見到一些年過60甚至70歲的老人,領著幾歲的孫子,奔波在萬里征途中。問起他們的晚年生活,幾乎都是同樣的內容,那就是為在美國的兒女照看下一代。用他們自己的話說,受的苦和累就別提了,誰讓我們都是“賤骨頭”呢。如何解釋他們的心態和他們的所謂的“責任”?(2005.12.29 10:52)
[岳成律師]:我也當爺爺了,看著孫子的長大真的很溫馨。關于這些老人到大洋彼岸給國外的子女照顧孩子,首先也是一種幸福感,子女有出息了,應該感到幸福。幸福不幸福是一種感覺,只有自己清楚。如果認為這件事很辛苦,不太愿意,對法律上的規定是父母沒有義務為還在世的子女去撫養子女,祖父母沒有義務對孫子女有撫養義務。法律只是規定了祖父母對已經沒有父母的孫子女,有能力的要給予撫養。這是我國法律上的規定。對于老人,無論在國外還是國內,在照顧子女下一代這方面,法律并沒有這是義務,這是一種自愿行為。(2005.12.29 10:53)
26.[主持人]:“wuhuahua”網友:岳律師,問您一個關于婚姻法的問題,有配偶的當事人重婚,其配偶不控告,因為她是再婚,害怕再次被老公拋棄??v容包庇其后夫重婚,請問受害人是否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向檢察機關檢舉?(2005.12.29 10:56)
[岳成律師]:法律有規定,重婚是一種犯罪。現在受害人指導自己的丈夫重婚,但就是不告,怎么辦?國家規定,檢察院可以提起公訴,因為這是一種犯罪,是社會危害。(2005.12.29 10:58)
27.[主持人]:“北大灰熊”網友說:你是代理了王建民死在北京同仁醫院的案子,您怎么看待120幾次送王建民進同仁醫院后,這個農民卻沒有得到救治死亡?我注意到您和王建民都是來自黑龍江。還有“滑力加”網友說:北京同仁醫院王建民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看到你是此案的律師,想請你談談這個事件。我認為:我國法律應當規定醫院在搶救病人時,應當先搶救,后付錢。如果被搶救病人事后確實無力支付,這筆錢應當由國家相關部門埋單,也就是說國家應當建立危重病人搶救基金。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此類事情的重演。對這個問題你是怎么看的?(2005.12.29 11:00)
[岳成律師]:王建民事件我是通過黑龍江省晨報的記者帶著王建民的親屬到我們所咨詢才知道的這件事情。當時我已經向當事人和兩位記者說了,去年的10月份,黑龍江省和北京市有一個對接會,關于為黑龍江來京務工人民維權的,我已經向省長張佐己表示我們所將義務為他們打官司。這次我也向黑龍江晨報的兩位記者和當事人表示,如果委托我們所,我們所不收取任何費用,包括代理費和交通費。我們也派了楊律師和張律師代理這件事情。但是星期一當事人沒有委托我們所,是委托哈爾濱市的律師事務所,所以我們所不是王建民這起案件的代理。(2005.12.29 11:02)
[岳成律師]:關于農村來京大工的人員,死在醫院里,沒有經過搶救,這樣的現象我是非常吃驚的。我們無論是職業醫師法、還是醫療機構組織條例,都明確地規定了要救死扶傷,對危急病人要給予搶救,不要因為他沒有繳費或者身邊沒有親人,而不予搶救。當然人家說醫院不是慈善機構,這點不假。但是醫務人員和醫院絕不能讓任何一個危急患者來到醫院未經任何搶救就死在醫院里,這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我們國家現在的經濟狀況還沒有達到像發達國家那樣,整個醫療都是由政府承擔。我們國家是發展中國家,不是發達國家。比如我的孩子在英國留學,他的同學得了重病,從叫救護車到住院經過搶救、治療到痊愈出院,只是在醫院簽一個字,不用出任何費用。(2005.12.29 11:03)
[岳成律師]:他對外國的留學生是這樣,對本國的公民更是這樣。這和一個國家的財力是有直接關系的,我國現在是發展中國家,財力有限,因為我們不能說所有病人的病都是由政府包下來的,醫院不會包這個錢。但是,危急病人來到醫院,醫院不能用任何借口不予搶救,這不能體現出我們社會主義國家的優越性。尤其在首都北京,這件事情在黑龍江反響很大,可能北京的反響不大。因為在當地出現的批評性事件,當地很謹慎,外地就很強烈。對這件事情,我個人的意見,今后醫療如何改革,這是今后的事情。(2005.12.29 11:04)
[岳成律師]:現在任何一個醫務人員、醫療機構,對危急病患者不應該有任何的借口和理由不予以搶救而讓他死亡。關于今后我們的醫療怎么改革,是今后的事,今后政府是否有基金,或者發生這種情況,醫療機構向有關部門去核銷付費。但是,當前我們不要再在首都發生這種現象,這在全國各地都不應該發生的。我們現在提出以人為本,和諧社會,人性化關懷、管理,要表現在方方面面,很多的小事情上、細節上。很多細節確實能夠體現出一個社會的進步、文明。我們現在要打造責任政府、法治政府、誠信責任,政府的形象是靠全體工作人員、全社會的公民來樹立的,所以這種事情出現得越少越好。這件事情是黑龍江的農民來到北京,我是黑龍江人,對他會更加關注。我剛才說了,已經向黑龍江省省長表態了,凡是黑龍江省農民來京打工的農民,我們所是義務為他們辦案的。(2005.12.29 11:05)
[主持人]:這也體現了岳成律師的家鄉情結。(2005.12.29 11:06)
[岳成律師]:我在去年的大會上說這也是給我表現機會,為家鄉做事的機會。我也是黑龍江培養出來的,沒有黑龍江的培養就沒有我的今天。我到北京9年了,在北京發展還算可以,但我永遠不會忘記自己的家鄉,忘記自己的根。我家就是農村的,我是農村出來的,因為對農民的疾苦更了解、更同情。另外通過這件事情,我也想告訴我們外地到城里打工的農民,一旦發生這種事情,首先要找政府。我當律師之前是在民政部門工作,這些事情由民政部門負責,他們不會不管。我們的政府人員不可能天天在下面看,如果我們有事情,確實需要依靠政府。(2005.12.29 11:07)
[主持人]:要找對路子。(2005.12.29 11:07)
[岳成律師]:王建民到同仁醫院三次,三次沒有得到救治,還有時間,他應該找親人、朋友,更要找當地政府,政府會給予救治的。關于網友說120救護車,他就是送到就近的醫療部門,是病危需要緊急搶救的,需要就近,可能這個醫院離車站很近。第二個要提醒農民工,來到這里找不到工作,要盡快返回,不要處在無助狀態,對自己、社會都是沒有好處,尤其對自己是不利的。如果發現自己有病,馬上回家,就不至于出現不可挽回的后果。第三,我沒有說所有的農民工到北京打工,都由我們義務維權。黑龍江省來京務工的農民工遇到維權問題到我們律師事務所是義務的。(2005.12.29 11:08)
28.[主持人]:今天我們和岳律師探討了有關方面的問題,并且回答了網友方方面面的問題,可以說我們剛才開場時的那句話說對了:在我們的法制里,人們確確實實里越來越離不開律師了。我們也希望以后在我們國家法制環境更加完善的社會中,人們更加美好、和諧、幸福地生活,也期待岳成律師再一次作客新華訪談的“岳成在線”,謝謝各位網友,也謝謝岳成律師。(2005.12.29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