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人: 《香港中華企業特刊》記者
許麗(簡稱“記”)
被采訪人: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主任
岳成(簡稱“岳”)
采訪地點:岳成律師事務所
采訪時間:2001年6月5日
新聞背景 岳成,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最早的職業律師之一,亦是北京地區知名度最高的律師,曾獲首屆“全國十佳律師”殊榮。1979年中國恢復律師制度,1980年岳成便開始執業,見證了改革開放后中國律師業崛起的全過程。2001年5月18日,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東方之子》就岳成二十多年律師生涯所取得的輝煌業績和人生體悟進行了專題報道。岳成目前擔任著數十家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在刑法及經濟法領域有著頗深的造詣。日前,就企業聘請“法律顧問”的意義問題,本刊記者采訪了岳成。岳成指出:在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過程中,法律顧問起到的是“保駕護航”的作用。
請顧問不是為了打官司 而恰恰是為了避免打官司
記:法律顧問在我國產生的客觀原因是什么? 岳:就國外企業來講,離不開“三師”,即工程師、會計師、律師。作為一個企業家,不可能什么都通,所以要借助他人的智慧。譬如經營者不懂法律,就需要有懂法的律師來為其提供法律咨詢等方面的服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法律顧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基本確立的今天,企業要生存、要發展,也離不開“三師”。應當說,“法律顧問”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
記:在現實中,有一部分企業先行一步聘請了法律顧問,但大部分還在觀望,您認為這是什么原因? 岳:一般人的觀點是,有了事才用得著法律顧問。其實不然,請法律顧問不是為了打官司,而恰恰是為了避免打官司,防患于未然。有些企業還保留著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習慣性思維,因此感覺不到聘請法律顧問的緊迫性和必要性,這是一個很大的誤區。中國很快就要加入WTO了,而WTO的核心問題就是法制,是各種各樣的“法律規則”。但很多搞經營的可能并不懂得也無暇去深入研究這些規則,怎么辦?那就得借助法律顧問,這是最簡便的方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各種經營活動都涉及到法律。企業如果想守法經營,想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聘請一位法律顧問絕對是明智之舉,因為法律顧問可以參與到企業經營的方方面面中去,給決策者在法律上把關。各行各業都應該認識到法律顧問的作用,也包括文化產業。今天,《中國稅務報》就請我去做他們的法律顧問。
記:你打了這么多年官司,有沒有為自己打過官司? 岳:有啊。我們給黑龍江一個外貿公司做法律顧問,前后5年,他們拖欠了40萬代理費,怎樣協商都沒有結果,最后不得不走上法庭。我一直幫別人打官司,可是輪到自己打官司,滋味不好受。全體律師討論了好幾次,意見一致——打,唯獨我感覺很難。打這個官司,絕對有理,為什么不想打?還是有顧慮。我是律師,告我的當事人,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與對方關系很好,又是當事人,別人怎么想,怎么看我?可能有人會說:“岳成到北京了,回過頭就告自己的當事人!”絕對苦惱。有時候想,不打了,四十萬就四十萬。就這樣一直拖了兩年,再不打就過了時效了,我還沒有下定決心,最后告訴黑龍江分所,你們看著辦。雖然這個官司最后打贏了,我并不覺得愉快,這就是情與理的沖突。有了親身經歷,現在特別能理解當事人不想打官司的心情了。出了事情找律師,大家都能接受。而出事之前就找法律顧問,卻比什么都重要。
打官司不是打關系 而是打事實打證據
記:如果真的出了事,非要打官司不可,應該從哪里著手? 岳:我想提醒準備打官司的人,第一,憑感覺辦事不可以。比如以前是人不死債不爛,因為沒有訴訟時效的限制。1987年1月1日,《民法通則》施行了,就有了訴訟時效。過去是父債子還,現在這個理兒也講不通了。如果兒子沒繼承老子財產,就可以不還。第二,不要找毫不相干的人,要走“前門”不要走后門。社會上曾流傳這么一句話:“案子一進門,雙方都托人。”為什么后門觀念這么嚴重?還是受特權思想影響。事實上,敢收錢的人往往說了不算,說了算的人輕易不敢承諾。走后門的結果經常是錢打了水漂了,事也沒辦成。社會發展的趨勢是全社會都要走“前門”。我們應該提倡的是,有了官司要找律師去咨詢,打電話也行,去律師事務所也行,就像有病了要去找醫生一樣,絕沒有壞處。律師與你沒有利害沖突,他會站在專家的角度為你出謀劃策。
記:有人說打官司就是打關系。您怎么看這個問題? 岳:打官司是打事實、打證據。在法制社會,如果人人都計較個人得失,就會對社會形成有力的監督。如果群眾對執法人員的錯誤及時地指出來,就會使他們形成一個好習慣:對當事人負責、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人人都忍耐著,見怪不怪,就會助長某些人的錯誤做法。自覺往往出于強迫,比如任何人都不允許闖紅燈,但如果有人因為與交警有關系,或者是特殊車輛、特殊人物而不執行的話,影響就非常不好,其惡果就是不少人爭相仿效。所以說,執法必須公正,對執法者要嚴格要求,對枉法者絕不能姑息。辦案人員代表國家,決不能在辦案當中謀取不正當利益。培根說過: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了十次的犯罪。因為犯罪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則是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后果要嚴重得多。
記:您說律師打官司就像醫生給病人治病一樣,誰治好了那是幸運,您打了那么多漂亮的官司,都是幸運嗎? 岳:最近幾年,我可以有選擇地接案子,不像1993年以前,碰到哪個就打哪個。今天如果有人問:岳律師您是否100%會勝訴?我肯定地說,有一點不勝訴的可能我都不去接。這樣的100%勝訴也算不了什么,就好像重點中學總是挑升大學機率高的學生,道理是一樣的。我經常跟所里的律師講:人家既然有事找你,都認為是大事,律師掙人家的錢是“乘人之危”,所以我們應該經常站在人家的角度去想:自己要是遇上這樣的事希望請到什么樣的律師?作為“十佳”律師,我感到責任重大。1996年我來到北京以后,一直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到現在還是這樣。我不能讓別人指著我的后背說:“十佳”律師就這個樣子?我應該比其他律師更謙虛、更優秀、更有責任感。今天我可以拍胸脯說:我確實努力了、盡心了,我問心無愧。
好的法律顧問不是事后大顯身手 而是事前嚴格把關
記:您目前都是哪些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在您代理的案子當中,哪種性質的居多?哪些行業的居多? 岳:聘請我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單位很多,有國內貿易局歐洲商業開發投資中心、中國醫學科學院和中國協和醫科大學、中國輕工物資總公司、中國國營林場開發總公司、海信集團、中日合資森永乳業集團、黑龍江省證券公司、“八五”國家重點工程哈同公路項目、黑龍江省環保局吸收日本貸款項目、《半月談》、《農民日報》、《中華工商時報》、《中國質量報》、北京有線電視臺新聞部等。1999年,我們所里代理了430起案子,去年是403起,其中70%是訴訟案,30%是非訴訟案,也就是法律顧問。這些案子涉及的行業也很多,越是紅火的行業,糾紛也越多,比如房地產、知識產權、醫療賠償、金融糾紛等。
記:您認為好的法律顧問的評價標準是什么? 岳: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出現的一些比較重大的法律事務,如企業的合并、分立,產權的界定、交易,股份的發行、轉讓,項目的招標、投標,技術的轉讓、引進,商業秘密的保護,企業境外投資等等,往往需要律師參與處理,尤其是在涉及企業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時,就更需要律師來把好法律關了。花幾萬元的律師費,避免幾百萬甚至幾千萬的損失,這樣的“保險”何樂而不為,這樣的法律顧問何故而不請。我認為,法律顧問的職責就在于防患于未然,將不穩定的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其價值體現為事前的嚴格把關,而不是事后的大顯身手。
記:現代的商務往來越來越國際化、專業化,這是不是對法律顧問提出更高的要求? 岳:在大多數對外商務往來中,往往是企業的決策者定好意圖和條件后,由律師去進行具體的談判工作。這就要求律師不僅要懂得商業往來的細枝末節,而且要熟悉國際商務法規及異國風情、心理知識、談判技藝等等,而這樣的“通才”律師標準,目前國內還很少有人能達到。面對未來發展的挑戰,中國的從業律師可謂任重而道遠,無論對于我自己,還是對于同事和同行們。
記:國內一些大的企業都有自己的法規處,比如海信集團,但他們也請您做法律顧問,這是為什么?有類似的企業請您到他們的法規處去工作嗎? 岳:海信有自己的法規處,但他們也請我做顧問,而且一簽就八年,為什么?打個比方,某人聘請了一位私人保健醫生,專門為他一個人服務。但這個醫生一旦完全脫離醫院,他的經驗、知識更新就會受到限制。企業設立法規處無可非議,但法規處不可能替代法律顧問的作用。前幾年,有位黑龍江的老板對我說:岳律師,我給你年薪100萬,您就到我這兒來上班吧。我說,你給我1000萬我也不去,那樣的話我很快就會落伍。其實,為企業作法律顧問,出了問題律師是要賠償的。比如,去年我們所里一位律師接到判決書沒有及時給企業送去,我就賠償了企業8000多元,并親自去賠禮道歉。當然,這個律師后來也被辭退了。這么點責任心都沒有,怎么當律師?律師是民主法制的產物,它能體現出一個國家民主法制的進程,也能體現經濟的發達程度。在國內,越是發達地區律師業越發達,律師也越受到尊重。
采訪手記: 之前,我想象中的大名鼎鼎的岳成律師是一位正直、坦蕩、俠義、富有同情心和極其嚴厲的人。見面之后,我發現前幾點都對了,只有一點錯了,岳成一點都不嚴厲,甚至可以說是和藹可親,并且十分謙遜。 岳成二十余年艱辛換得的成功體會是:第一,誠實、正直、富有同情心是成功之本。這是岳成的座右銘;第二,律師掙人家錢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攤事才找你,所以要講良心,要服好務。這是岳成和同事們恪守的職業道德;第三,不說其他律師的壞話,不說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壞話。這是岳成對待律師競爭的基本原則;第四,交岳成不會讓別人后悔。這是岳成的朋友觀。作為中國十佳律師之一,岳成尤為珍視今天的榮譽。別人羨慕他,但他甘苦自知。岳成說自己每天都有說不出來的壓力。無論是代理案子還是法律顧問咨詢,都要調節得到位,竭力避免將矛盾推到政府和社會上去,又產生新的矛盾。采訪的前一天,岳成的嗓子疼得幾乎說不出話來,當天還有些沙啞。說到自己有“說不出來的壓力”的時候,岳成很感慨。岳成還將繼續努力,為他的理想。他想把岳成律師事務所辦成中國一流的律師事務所,如果有可能,還將辦成世界一流——讓任何一個來到所里的人都不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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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2001年7月《香港中華企業特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