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央視頻《律師說》欄目邀請北京岳成所高級合伙人、央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就“故意傷害他人,會有什么法律后果?”進行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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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某醫生打人事件引發網友的關注。南京警方通報被打的小孩仰面倒地,被打的老人腿部骨折,而打人者已經因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了。因為在通報當中并沒有提到孩子的傷情,那么打人者被刑拘應該大概率是老人的傷情或許已經達到了輕傷的標準。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般來講,如果傷者的傷情達到了輕傷二級,打人者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腿部骨折,比如長骨骨折是可能會構成輕傷二級的。
另外,根據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然后再根據起因、手段、傷害后果、傷殘等級、手段殘忍程度、賠償諒解等綜合來考量,最后確定一個刑期。
根據我國刑事和解制度的相關規定,本案是可以適用刑事和解的,如果打人者真誠悔罪,積極賠償,獲得諒解,將會從寬處理。具體而言,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當然,是否和解和是否諒解的決定權在被害人這一邊,被害人不同意和解的,可以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
在處理這類問題的時候,使用暴力進行報復,尤其是在自家的孩子面前使用暴力,顯然并不是一個好的選擇。雖然作為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和承擔后果,但有些時候一個人的行為會讓整個家庭去承擔后果。
我們曾經也看到過,孩子之間的糾紛最終演變成了大人、家庭之間的矛盾,甚至最終導致家破人亡這樣的慘烈結局,而這些都是因為家長采取極端不理智的行為才導致的。都說沖動是魔鬼,這個事情再次提醒我們,不要被情緒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