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5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央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共同關注》直播連線,就‘洋果汁治百病’?然健環球涉嫌傳銷事件發表新聞評論。
新聞背景
一家名叫然健環球的公司,號稱擁有一款原產美國、能包治百病、有神奇療效的保健洋果汁,并讓眾多消費者趨之若鶩。經媒體記者調查發現,然健環球采用會員制,購買18000多元的產品才能入會。入會后發展新會員賺錢,還有私密培訓教會員如何應對家人,如何吹噓產品。因這家公司通過境外銷售,有人舉報,結果卻不了了之。熱銷產品是假,拉人入會是真,會員們銷售難度大,只能自掏腰包保級, 有人因此妻離子散,人財兩空。
涉嫌傳銷情節嚴重或觸犯刑法
岳屾山律師指出,新聞中以銷售果汁為名,但實際上以拉人頭的方式來賺錢的,基本上可以斷定是一種傳銷行為。傳銷并不是真正的銷售產品,而是根據拉人頭、根據層級確定收入,情節嚴重的會觸犯《刑法》。我國《刑法 》中明確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 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者和領導者或構成刑事犯罪
岳屾山律師提示,我們國家對于傳銷的處罰,針對的是組織和領導者,是在傳銷活動中起發起、策劃、操縱作用的人員,承擔管理、協調等職責的人員,承擔宣傳、培訓等職責的人員,曾因組織、領導傳銷活 動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一年以內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又直接或者間接發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十五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人員,以及其他對傳銷活動的實施、傳銷組織的建立、擴大等起關鍵作用的人員,這些人員有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一般在傳銷中,如果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是在三級以上的,那么就可以追究組織者和領導者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