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3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央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作客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直播間,就‘軟暴力’ 犯罪 掃黑除惡新重點發表新聞評論。
新聞背景
近日,山東臨清市破獲了幾起軟暴力犯罪事件,一些犯罪分子在公安機關的嚴厲打擊下,將常規的硬暴力手段演變為軟暴力,潑油漆,送花圈,在樓道噴灑糞便,堵鎖眼,涂畫威脅性語言,從而達到其非法目的以獲取非法利益。
近年來,隨著軟暴力犯罪出現的越來越多,相關部門多次點名軟暴力犯罪,公安部表示軟暴力或成為常態,那么,軟暴力該怎么徹底鏟除呢?
尋釁滋事最高可獲刑十年 涉黑涉惡可數罪并罰
岳屾山律師指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一般會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能會被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在具體案件中,如果涉黑、涉惡,往往會對行為人進行數罪并罰。有時,實施軟暴力不僅可能構成尋釁滋事,也可能構成強迫交易或敲詐勒索,那么,則需要根據行為所涉及的罪名和侵犯的法律權益進行具體的定性和量刑。
表面小惡 隱藏大危害
岳屾山律師表示,軟暴力是與常規的硬暴力手段相對的一個概念,從表面上看起來可能是一個小惡,危害沒那么大,但其實不然。首先,被具體實施軟暴力的對象會產生心理恐懼,而且一些黑惡勢力往往利用軟暴力或欺壓行為的方式制造影響,樹立非法控制地位,這不僅對個人,也會對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產生嚴重的危害。此外,如果這種隱藏的軟暴力長期存在,甚至會導致公眾對公安機關、對法律產生不信任感和不安全感,這將會對社會造成巨大的危害。
針對軟暴力 需用硬手段
岳屾山律師認為,對于這種軟暴力必須要嚴懲,要用硬手段來進行處理。對于還構不成犯罪的小惡,應當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對其嚴處。如果行為人長期實施軟暴力,就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對此,既要有行政處罰的手段,也要堅持對于犯罪行為零容忍,這樣才能鏟除掉軟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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