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7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央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共同關注》直播連線,就河北淶源反殺案最新進展發表新聞時評。
新聞背景
2019年1月18日,《追女大學生遭拒,持械闖對方老家遭反殺》一文引發輿論廣泛關注。報道顯示,從2018年5月開始,王雷(化名)多次騷擾大二女生小菲,偏執地想用這種方式和小菲談戀愛,被小菲明確拒絕。2018年7月11日,王雷帶著甩棍和水果刀來到小菲老家。肢體沖突中,王雷擊傷小菲腹部,擊傷小菲母親趙印芝手部,擊傷小菲父親王新元胸腹、腿、雙臂。隨后,小菲用菜刀刀背擊打王雷背部,王新元用菜刀劈砍王雷頭頸部,王雷倒地后,趙印芝用菜刀劈砍其頭頸部。父母和女兒3人合力,王雷死于混亂之中。
反殺案發生后,小菲、王新元、趙印芝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羈押在看守所內。2018年8月7日淶源縣檢察院認為小菲無社會危險性,不符合逮捕條件,對其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書。8月18日淶源縣公安局對小菲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書。繳納5000元后,小菲當日從保定市看守所釋放。
2019年2月24日,此事有了最新進展。淶公(刑)解保字(2019)0003號文書載明,2018年8月18日,對小菲執行取保候審,現因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予以解除。
趙印芝行為是否超過防衛必要限度 取決于防衛行為是否已經結束
岳屾山律師指出,本案中需要注意的細節是,當天晚上王某倒地是基于何種原因倒地?是傷重倒地,還是摔倒或絆倒?以及他在倒地之后還有何種動作?在倒地之后隔了多久,女孩母親持菜刀對他進行了劈砍?是當時直接就進行了劈砍,還是在隔了一段時間發現王某不動又進行了劈砍?基于上述情形,可以區分出防衛行為是否結束。
當被侵害人對王某進行防衛時,如果對方已經失去了侵害能力,此時應當停止防衛行為。該標準的把握應當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予以判斷,不能過于嚴格要求防衛人在危急、緊急或緊張的情況下有清晰或者理智、客觀的判斷。對此,司法機關在實際裁斷過程中會予以把握。
王某之前行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在案發前兩個月,女孩家人曾經有過5次的騷擾報警記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報警所涉王某的相關行為都涉嫌違法,應當予以罰款或者拘留的治安處罰。即使當時的具體情形尚未嚴重到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程度,公安機關也依然可以對王某進行批評、教育甚至警告。
需要注意的是,案件當事人當時向公安機關進行求助后,公安機關是如何處理的,目前尚未可知。如果公安機關當時能夠采取一些比較及時、穩妥的處理方法,可能會對此案件有所影響。
王某多次騷擾行為可作為量刑參考
假如本案中父母被認定不構成正當防衛,屬于防衛過當或故意殺人,此時應當考慮王某在案件中的過錯程度。除案發當晚翻入家中、侵入住宅、持械傷人外,王某前兩個月間的屢次騷擾和威脅行為,人民法院在最終量刑時都會予以綜合考慮。
我們在受到威脅時 該如何自救
岳屾山律師認為,我們在受到威脅時,應當采取向公權力機關尋求幫助的方式進行自救,如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有關部門投訴,相關民事侵權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但是,在遇到非常緊急的情況,且公權力可能無法及時對受害人予以保護時,我們應當勇敢地使用法律賦予公民的私力救濟方式正當防衛權來救濟、保護自己,與犯罪行為作斗爭。
當然,很多人還不知道如何進行正當防衛,或防衛到何種程度才能免予刑事處罰,這就要求司法機關在正當防衛的認定過程中,應當樹立相應的標準,考慮社會的引導作用和價值導向,給予公民正確的認知。正當防衛的立法本義和目的就是為了打擊犯罪,保護公民自身。如果在認定正當防衛時過于苛責,可能就達不到立法想要達到的效果,這需要司法機關在具體判斷時予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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