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央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作客中央電視臺《熱線12》直播間,就12歲女孩攜142支孕婦血樣赴港被查發表新聞評論。
新聞背景
今年2月底,在深圳羅湖口岸的出境通道,一名學生模樣的女孩引起海關工作人員的注意。X光機顯示,女孩書包內有一批可疑管狀物,于是海關關員對女童書包進行開包檢查。工作人員共查獲142支試管,每支試管管身貼的標簽注明被采集者姓名,妊娠周數等信息。羅湖海關依據規定對這批物品進行了截留處理并送到相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結果證實是孕婦血液,女孩稱,她是受人委托,帶這批物品出境過關之后,就能拿到帶工費。
據了解,這些學童拿到的帶工費一般是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因為我國內地不允許開展胎兒性別鑒定,近年來有中介組織將孕婦血液樣本帶到香港化驗,來鑒定胎兒性別。
利用未成年人攜帶特殊物品出關 組織者將被追責
岳屾山律師表示,利用未成年人攜帶血樣通關的組織者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雖然上述未成年人從事了違法活動,但并未達到相應行政處罰的條件和年齡。此時,組織者和指使未成年人實施違法活動的人將會受到處罰。血液及血液制品屬特種物品,旅客攜帶此類特種物品出入境,須經過一定的程序方能過關。因此,這種通過藏匿物品規避監管的行為,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
岳屾山律師強調,要提醒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對這種利用未成年人從事隱蔽輸送血樣的行為注意防范。監護人應當起到相應的監護作用,而監護作用不僅僅是要保證未成年人吃好喝好、保證其安全,同時也要做好相應的安全教育。
非法采血或涉嫌非法行醫罪
岳屾山律師指出,從事非法采取血樣的人,如果沒有相應的執業醫師資格,則屬于一種非法行醫的行為。對此,須在源頭上加大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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