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24小時》電話采訪岳屾山律師 評“三問西安奔馳車漏油事件”
2019年4月15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央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24小時》電話采訪,就評三問西安奔馳車漏油事件發表新聞時評。
新聞背景
2019年3月27日,王倩(化名)在西安某4S店花66萬買了一輛新奔馳小轎車,簽單提完車后,準備將車開到車管所掛牌,結果這時發現發動機漏油了。打電話給4S店銷售后,銷售說這是發動機沒油,讓她開回來給車加油。隨后,奔馳車就一直停在了4S店里。期間王倩和4S店交涉了三次,解決辦法也從退款、到換車,又改為補償。4月8日,4S店再次推翻之前的方案,說只能換發動機。于是,4月9日,女車主再次來到4S店討說法,哭訴買到的車輛發生漏油故障,由此,一段奔馳女車主維權的視頻引爆了網絡。
在此事件中,相關疑問引發公眾思考銷售漏油車是否涉嫌欺詐?收取金融服務費是否合法?維權何時不再按鬧分配?一系列問題不斷發酵、升溫,引發廣泛討論、刺激著每一個消費者的神經。
如涉嫌欺詐 4S店應依法賠償
岳屾山律師指出,如果4S店之前對汽車漏油的情況是知情的,或者其應當對車輛進行檢測,也應該能夠檢測到發動機是否存在漏油的情況,卻假稱或謊稱不存在問題并交付給消費者的,應當屬于一種欺詐行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也就是退一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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