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東方時空》丨 岳屾山律師評論“黃山首例‘有償救援’ 驢友為‘任性’買單”
2019年6月22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央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作客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直播現場,就黃山首例‘有償救援’ 驢友為‘任性’買單發表新聞時評。
新聞背景
2019年6月18日,安徽黃山風景區管委會指定資金賬戶收到來自驢友王某某的親屬代其匯入的救援費用3206元。這是自去年7月1日《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頒布實施以來,首例驢友因擅自進入未開放風景區遇險,為自己違規行為買單的有償救援。
6月1日上午,安徽游客王某某未購票直接進入黃山風景區未開發、未開放區域被困。接到報警求助后,黃山風景區管委會迅速組織人員參與救援。
確認具體地點后,救援隊歷時7小時5分鐘,成功將王某某安全救出。根據《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凡違規逃票私自進入或不聽勸阻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而遇險的游客,將自己承擔相應的救援費用。此次救援包括公共救援和有償救援兩部分,經事后計算,發生費用累計15227元,其中有償救援費用3206元。為了保證這次救援活動的順利開展,黃山風景區管理委員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實施了公共救援。由此產生的12000多元的公共救援費用,仍是黃山風景區承擔。
支持有償救援 堅持先救援后收費
岳屾山律師表示,生命至上,一旦出現危險,社會公共力量一定會施以救助,這不存在任何問題。但這種救助的產生,是因為個別人的違規行為甚至是違法行為所導致的,人力、財力、物力就這么多,如果這種行為導致的救援占用了公共資源,很可能會導致公共資源無法應用在其他方面。這些驢友的任性行為,不僅僅損害了自身的利益,如果有同行人,還可能會損害到同行人的利益,也可能導致其他人進行救援時發生危險,所以我們支持有償救援,但要堅持先救援后收費的原則。
完善立法 聯合懲戒 讓任性付出代價
目前,我國對于戶外救援或探險救援,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針對這一點要完善立法。
對于這種任性的驢友,除了要為自己的違規行為買單,還需對其進行其他的懲戒,不僅僅要讓其承擔費用,還要進行聯合的懲戒。因為這些驢友的任性行為不僅僅造成了損失,造成了公共資源浪費,更會給社會公共秩序帶來一定的損害,可以考慮把他們列入到黑名單或征信名單。懲罰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真正目的。
疏堵結合 引導有序文明旅行
現在人們出行的需求很大,有些人喜歡去城市,有些人喜歡去一些自然風景區,而有些人可能想要去體驗一下野外生存或戶外探險。我們可以考慮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盡量引導人們有序、文明出行;可以在景區內設置適合驢友穿行、野營的區域,做好相應的引導、指揮和提示;對驢友進行相應戶外生存的教育,讓驢友準備好相應的設備和裝備。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既滿足了人們的需求,也能夠盡量保障安全,降低實施救援產生的成本。
律師岳家軍,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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