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5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東方衛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作客東方衛視北京直播間,與《今晚60分》欄目直播連線,就醉駕導致兩死四傷 該承擔何種責任?發表評論。
新聞背景
2019年7月3日晚,河南永城市發生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醉駕瑪莎拉蒂,猛烈地撞擊了一輛寶馬車,造成兩人死亡四人受傷。監控視頻顯示,7月3日晚,河南永城市東環路永興路南向北,一輛黑色瑪莎拉蒂追尾撞擊一輛等待信號燈的寶馬車,寶馬車瞬間起火燃燒,而這并不是第一事故現場。目擊者拍攝的視頻顯示,在永城市東城區另一路段,肇事車主就曾駕駛越野車相繼與路邊停放和正常行駛的多輛小轎車發生刮擦,并不顧群眾圍堵高速逃逸而去。
7月4日,永城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接連發布情況通報稱,駕駛人譚某,當時為醉酒狀態,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每百毫升167.66毫克,此次事故造成寶馬車內兩人死亡,一人受傷,肇事車內三人受傷,瑪莎拉蒂內的譚某、張某、劉某被當場控制,并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醉駕導致兩死四傷 該承擔何種責任?
岳屾山律師表示,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把醉駕列入了刑法的評價范圍。在之前,酒駕只是被處以行政處罰,但我們發現酒駕會引發大量的惡性案件,所以最終把醉駕列入了《刑法》的調整范疇。
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處以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如果醉駕的過程中造成了嚴重后果,此時要進行區分:如果在醉酒的狀態下不小心撞了其他車輛造成人員傷亡,此時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如果像新聞中所提及的情況,肇事者在被大家圍堵、勸阻下,仍然高速駕駛機動車逃離,而且在逃離的過程中造成人員死亡,這就屬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調整范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傷死亡等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對于醉駕,現在有三個罪名來進行調整,要看具體的行為和造成的后果,最終確定相應的罪名。岳屾山律師認為,對于本案,可能會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最高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對酒駕零容忍 不放過任何一例
岳屾山律師指出,自從醉駕入刑之后,現在喝酒開車的人越來越少了。現在和朋友一起出去聚餐時,如果飲酒了,很多人都會提醒叫代駕或者說乘坐出租車回家,千萬別開車,這都是善意的提醒,也是告訴大家不要違法犯罪。法律的震懾力來源于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會讓大家覺得不能做這個事,做了的話法律后果是承受不了的。另外就是這個后果是不可避免的,伸手必被捉。我們要保持對醉駕、酒駕行為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態勢,而且不能放過任何一起醉駕的犯罪行為,只要是醉酒之后駕駛機動車,哪怕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仍然要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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