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東方時空》丨 岳屾山律師評論“交通‘小’違法 整治為何下‘大’力氣?”
2019年7月6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央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作客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直播現(xiàn)場,就交通‘小’違法 整治為何下‘大’力氣?發(fā)表新聞時評。
新聞背景
一直以來,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逆向行駛等行為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難題和頑疾,而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僅極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還會影響到道路的通行效率。
前不久,杭州市臨安區(qū)發(fā)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通過調取現(xiàn)場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有一名50歲左右的女性,既不走斑馬線,也無視信號燈,試圖從雙向四車道的馬路當中直接橫穿,走到中途突然加速小跑,導致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為了躲避她,撞上了馬路邊的護欄。汽車和護欄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損。杭州交警裁定行人負主要責任,汽車司機要負次要責任,行人除了承擔70%的汽車維修費之外,還要全額賠償護欄被撞造成的損失。
近期,我國多個地方頻頻出新招,加大了對于非機動車和行人違法行為的處罰和管理的力度。
從7月8日開始,南京交管部門將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違法行為記入個人的征信檔案。
從今年的1月1日開始,《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條例規(guī)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打鬧或者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的行為被列為重點整治的不文明行為,違者將會處以警告或者是10元錢的罰款。
在江蘇、湖北等地,一些新型的斑馬線也加入了特別的元素,讓斑馬線更加安全醒目。
在河南鄭州民主路、自由路路口,3D立體斑馬線亮相街頭,斑馬線采用黑白灰的構圖搭配,利用人的視覺差營造出逼真的三維立體感。
交通文明沒有跟上交通速度
岳屾山律師表示,這些交通小違法看起來好像不是什么大事,但其實帶來了很大的危害,一定要下大力氣進行整治。有一些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很容易引發(fā)惡性的交通事故,一旦引發(fā)惡性交通事故,就不僅僅是小剮小蹭的小問題,而有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價。為了保護行人、非機動車,也為了讓他們更加安全、順暢地參與到交通活動當中,就要對這種情況加大處理和整治力度。
我們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的交通文明遠遠跟不上交通速度。汽車越來越多,道路設施越來越完善,但是道路交通參與人的文明素質其實并沒有跟上。有些機動車駕駛員在開車的時候亂按喇叭搶行,包括駕駛車輛時看手機等情況還存在,尤其是行人和非機動車也一樣存在著各種違法行為,大家都沒有把交規(guī)放在心上,沒有把規(guī)則意識植入到內心,才會引發(fā)一些惡性事件。我們一定要通過這種大力度的整治,讓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都能夠遵守規(guī)則,把規(guī)則意識植入內心,倡導文明交通,保障交通順暢。
誰弱誰有理誤解怎么消除
對于新聞中所提及的案例,按照國家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是要這樣進行處理的。機動車無論是從速度還是從它的強度,包括從它的保護方面,都優(yōu)于非機動車和行人,并且它是高速行駛的,所以給機動車賦予了更多的注意義務。因為機動車一旦出了問題,可能會造成比較大的傷害,所以在制定交通法規(guī)時進行了這樣的設計: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保護弱者并不意味著放縱弱者。弱勢一方需要保護,但如果弱勢一方存在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一樣會對其進行處理。另外,在事后的責任承擔方面,如果弱勢一方有過錯,也要按照過錯程度減輕另外一方的責任,所以誰弱誰有理,這完全是一種誤解。弱勢一方的誤解在于我是弱勢一方,我怎么都可以,但你不能碰我,這顯然是不對的;機動車駕駛員一方也有一種誤解,就是認為他說他弱他就有理。這其實并不是說他弱就有理,而是處于弱勢的狀態(tài)下,按照法律規(guī)定,此時應該給弱勢一方更多的保護。
保護弱者還是守護規(guī)則?
岳屾山律師認為,要嚴格的按照規(guī)則來辦事情,嚴格按照現(xiàn)在的法律規(guī)定來辦事情。行人或非機動車駕駛人如果違章,在事故中存在過錯,也會判定其承擔一定的責任,有的會承擔主要責任,有的會承擔次要責任,而不是說一點責任不需要承擔。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上路的時候,是沒有經(jīng)過任何培訓的,只是口口相傳或通過一些宣傳才知道一些簡單的交通知識,但機動車駕駛人是要經(jīng)過嚴格的交規(guī)培訓,通過交規(guī)考試后才能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所以從這一點來看,機動車駕駛人遵守規(guī)則的會更多一些,而行人遵守交規(guī)就少一些,這就要加強宣傳和教育。
以人為本 完善法規(guī) 建立長效機制
岳屾山律師指出,一定要以人為本,完善法規(guī)。以人為本、完善法規(guī)就是要保護弱者,同時也要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如果違規(guī)不被處罰,等于在放縱他的違規(guī)行為,慢慢形成習慣之后,他就不知道還需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反而給其自身和他人帶來危險。對行人的這種處罰其實就是對其更大的保護。
現(xiàn)在針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違規(guī),各地都出臺了很多的政策,我們希望這些好的政策和規(guī)定能夠在全國的范圍內進行推廣。我們要完善相應的法規(guī),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違規(guī)加大懲處力度。現(xiàn)在行人違規(guī)可能只是罰款十元錢或幾十元錢而已,對他來說后果可能并不嚴重,但如果把他的違規(guī)行為納入到征信體系中,對其他方面會產(chǎn)生一定影響,為了避免發(fā)生比較嚴重的法律后果,他可能就會主動去遵循這些法規(guī)。
一定要注意不能搞運動式或只是狠抓一時、整頓一段時間之后又放開。必須要研究出一個長效的機制,能夠讓行人和非機動車遵守交通法規(guī),慢慢地讓我們的交通文明能趕得上交通發(fā)展的速度,慢慢地讓我們的交通能夠更加順暢和安全,從而最大限度的保護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這才是真正的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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