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衛視《今晚60分》丨 岳屾山律師評論“天降‘三把刀’ 高空拋物如何治?”
2019年7月16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東方衛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作客東方衛視北京直播間,與《今晚60分》欄目直播連線,就天降‘三把刀’ 高空拋物如何治?發表評論。
新聞背景
隨著城市高樓的增加,高空拋物成為了一種新的城市病,2019年7月15日,山東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又通報了一起高空拋物案件,讓人驚悚的是,這一次從天而降的是三把刀。
警方通報稱,7月11日中午12點左右,濟南槐蔭區一小區居民樓內,有人從樓上扔下了一把菜刀和兩把尖刀,當時正好有一對祖孫走進單元門,這三把刀就在他們身后從天而降,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物業隨即向所在轄區派出所報案,目前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對此事立案調查,并正在對該小區某號樓一單元進行逐門逐戶走訪。
高空拋物調查難 取證難 處罰難
岳屾山律師指出,高空拋物屢禁不止,其實有幾方面的原因。一個原因是我們發現扔下來的東西,很難調查到具體的實施人;還有一個原因是取證難,行為人不承認,我們如何證明他扔了這個東西;還有一個原因是處罰后果還是相對比較弱,基本上都是以民事賠償作為一個了結,涉及到一些未成年人時,頂多就是家長賠點錢,只是經濟上的賠償責任,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的很少。
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 所有可能加害的人分擔責任
如果高空拋物造成了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首先要確定誰是實施這個行為的具體侵權人。如果能找到這個人,當然就由這個人來承擔責任,如果是未成年人,就由他的監護人來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找不到行為人,此時所有有可能實施加害行為的建筑物的使用人,一起承擔補償責任,也就意味著如果不知道誰是實施拋物的行為人,那么就由有可能實施拋物行為的人共同來補償受到損害的人的損失,這是我國《侵權責任法》中的明確規定。
充分利用技術手段防控高空拋物
在一些具備條件的小區硬性推廣相關的監控設備,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因為安裝相應的監控設備確實有助于發現高空拋物行為,而且有了這個設備的存在,很多人就會發現,如果扔了東西就有可能被逮到,就要承擔相應的后果,他可能就會注意自己的行為,所以說可以嘗試推行全小區強制安裝相應的監控設備。
物業公司對小區有管理的職責,但小區業主也應該明白這個道理,不管花多少錢,首先保障的是自身的安全,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會被天上掉下來的東西砸到;第二也是免除自己有可能承擔所謂的連坐責任。對業主講清楚道理,這個事情其實是可以推行下去的。
需盡快明確高空拋物的刑法定性
岳屾山律師表示特別支持把高空拋物納入到刑法的評價范疇,一定要用刑事手段來治理高空拋物。高空拋物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行為,在高層扔下的東西,哪怕說一個雞蛋,都有可能造成人員死亡的嚴重后果。現在在司法實踐中,有以過失致人死亡來追究責任的,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追究責任的,也有以尋釁滋事進行調查的,這么多的罪名或這么多的調查程序,說明我們目前在《刑法》中對高空拋物沒有一個明確的定性,到底在《刑法》中應該以什么性質、什么罪名來進行追究和定性,需要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應該盡快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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