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屾山律師作客北京衛視《首都晚間報道》直播間 評“江蘇常州一奔馳車連撞多輛電動自行車致3死10傷”
2019年7月17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律師作客北京衛視《首都晚間報道》直播現場,就江蘇常州一奔馳車連撞多輛電動自行車致3死10傷發表新聞時評。
新聞背景
2019年7月17日上午,江蘇常州鬧市區發生了一起慘烈的交通事故,一輛行駛中的奔馳車突然撞擊了多輛電瓶車,截至目前,事故已經造成三人死亡、十人受傷。
據常州警方通報,7月17號上午10:47許,一輛黑色奔馳小客車沿吉林中路由南向北行駛至九州新世界花苑東門附近,車輛失控駛入同向非機動車道,撞到正常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后,又在吉林中路和勞動西路路口撞到正在等紅燈的電動自行車,事故共造成13人受傷,傷者被立即送往市區三家醫院救治,目前有三名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肇事駕駛員徐某某已被警方控制。
7月17日晚上22時,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就這起事故發布第二次通報:肇事駕駛人系個體汽車補漆修理工,經檢驗排除酒駕、毒駕。經公安機關初步調查,據徐某某、王某某供述,今日上午夫妻兩人把剛補好油漆的奔馳小客車送還車主,途中徐某某出現暈厥,口吐帶血白沫,車輛失控。
現該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根據主觀意圖不同承擔不同責任
岳屾山律師表示,因為奔馳車失控導致了他人傷亡,民事賠償責任肯定是免不了的。肇事駕駛人非車主本人,在這種情況下車主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接下來就要看行為人是否真的出現了昏厥狀況,如果出現了昏厥狀況,因為并不是他本人的過失所導致事故發生,可能不需承擔刑事責任。當然如果他之前就有這樣的病史,而且他也知道有可能在高度緊張時會發生昏厥,但仍然去開車,就有可能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如果逃逸并且因逃逸導致他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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