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共同關注》電話采訪岳屾山律師 評“‘先報警未救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刑拘”
2019年7月19日,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央視特約評論員岳屾山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共同關注》電話采訪,就‘先報警未救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刑拘發表新聞時評。
新聞背景
7月16日凌晨3時左右,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前方一輛鏟車尾部相接觸后起火,事故造成后車內兩人死亡。事故發生后,一段記錄追尾車輛從冒煙到起火、最終被火焰吞噬的短視頻在網絡上傳播。目前,鏟車司機戚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間接故意殺人如何界定 要看是否放任危害結果的產生
岳屾山律師指出,在犯罪的構成當中,對于主觀心態有兩種評判,一種是故意,一種是過失。故意又分兩種,一種是直接故意,一種是間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指行為人在主觀上對于損害后果的發生,持積極追求的心態,他就是通過實施這樣的行為去促成結果的出現;間接故意就是行為人對于結果的出現,持放任的態度,出現也好,不出現也好,他其實是無所謂的。
結合到本案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明確意識到人死亡的后果將會發生,但他其實是無所謂的,持放任的態度看著。對于最后的結果是否發生,他不是持積極追求損害后果發生的心態,而是持無所謂、放任的心態,這就有可能構成間接故意的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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