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法治現狀速寫 —— 某鄉鎮法庭庭審紀實
『這是一個鄉鎮法庭。法庭的樓房在建,開庭時臨時借用后邊的一個倉庫:小小的屋子,大約有十幾個旁聽席。現在,坐著的、站著的、蹲著的,一共有三十幾人之多。一打聽才知道今天一天就有三個離婚案子開庭,所有的當事人及家屬都來了。場內唯一顯示法庭標志的應當是法官了,四十歲上下,男性,著法袍,很正規。』
【法官法槌一敲,宣布開庭】
法官首先不停頓地宣布了四條法庭紀律以及十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然后問雙方當事人:聽清了嗎?
原告(二十多歲,女)答:你說啥?
被告(年齡與女方相差無已,男)答:我不知你說的啥意思。
法官不加理會,接著往下進行。
法官:你們對法庭組成人員有異議么,是否申請回避?
原告:啥叫回避?
法官:就是你認為我不能公正審理本案,不想讓我審你這個案子,我就得下去。
原告:那我申請。
原告的答復顯然出乎法官意料。他先是一愣,馬上又問:什么理由?
原告:上次我來離你都沒判我離,這回我不讓你審。
原告不僅在說,身子還一扭怩。
哄……,全屋子的人都笑了。
法官臉一沉,說:不是合法理由,不予支持。
【庭審開始】
法官:首先由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并說明事實與理由,然后由被告答辯。
原告宣讀完起訴狀,然后又補充一句:我要離婚。我們性格不合。
被告答辯: 我不同意離,我們的性格很合,我啥事都聽你的,你說,我啥事沒聽你的?我們雖然是介紹的,處得時間不長,但是結完婚我們經過磨合我們的性格已經很好地融合到一起了(性格還能融合到一起?),我們的性格……那個……那個……
被告還想再努力地形容一下,無奈終究想不出來什么貼切的詞,此時旁聽的人又開始笑了,被告索性放棄了,不說了。
【庭審調查階段】
法官問:原告,你的結婚證拿來了沒有?
原告有些急:上次離不是給你拿來了嗎?你還沒還給我哪!
法官有些尷尬,急忙越過這個環節,進行下一個程序,讓證人出庭。
原告方證人是她自己的親哥哥和嫂子。被告方無證人。
法官:現在法院實行的是新的庭審方式,訴辯式,由雙方當事人自己對證人進行詢問。
原被告雙方很顯然都不懂法官所指。法官連說幾遍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