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標法解析
文:李欣博
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正案。修訂后的《商標法》已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縱觀商標法的歷史,我國第一部主要涉及商標管理的法律文件是1963年頒布的《商標管理條例》,第一部商標法是198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該法又分別在1993年,2001年,2013年進行了修訂。
本次商標法的修訂結合了近年來的法律實務和客觀實際,在多個方面做出了不小的改進,本文將就最新商標法修訂的主要條款進行解析。
一、修法背景
隨著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頒布,國家層面對于知識產權的重視力度不斷加大,變中國制造為中國創造的呼聲也越來越大。隨著對中國創造價值的了解,與知識產權相關的重大熱點案件也屢見報端,例如唯冠訴蘋果ipad商標歸屬案件,再如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王老吉商標之爭。這些案件一方面顯示出了民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提高,另一方面如ipad王老吉等馳名商標背后的巨額經濟利益也讓人們意識到了保護商標的重要性。
從國際層面來看,中國商標申請量持續保持世界第一。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2012年《中國商標戰略年度發展報告》中指出,2012年全年,我國共受理商標注冊申請164.8萬件,連續11年位居世界第一。商標累計申請量已經突破千萬大關,達1136萬件,累計注冊量765.6萬件,有效注冊商標640萬件,繼續保持世界第一。隨著商標申請量及持有量的增加,近年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增長數量驚人,北京法院2002年收案19件,2010年收案高達2002件,而2012年僅上半年就收案1313件。在不斷的法律實踐中,立法機關進行總結提煉,多個商標案件中復雜、疑難的問題在本次修訂中得到了體現。
本次修法中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該條款首次將聲音商標引入了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獲得保護的范圍。
聲音商標往往是一支很短的獨特曲調或旋律,主要被安置在廣告的開頭或結尾,通過聲音與可視標識的結合使用來增強品牌的便識度。聲音商標是非傳統商標的一種,與其他可以作為商標的要素一樣要求必須具有顯著特征,便于消費者識別。比如王力宏演唱的麥當勞餐廳歌曲巴巴巴巴巴--,我就喜歡;米高梅電影公司在影片開始時的獅子吼;摩托羅拉的hello moto等等,在消費者腦海中,都將這些旋律與他們的所屬商家建立了唯一聯系,具有了顯著的特征。
隨著本次商標法的修訂,商標的概念不再局限于單純的可視性標準,而是覆蓋了更為全面、綜合、立體的保護范圍。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作為非傳統商標,如何認定聲音的顯著性?如何避免與在先知識產權權利的沖突?如何認定聲音商標的近似性?諸如此類的一系列問題,將有待進一步的法律規范予以明確。同時,也需要我們更多地在司法實踐中予以總結提煉。
三、賠償數額及罰款數額的確定
1.對于賠償數額計算方式的修改
本次修訂將原賠償條款第五十六條改為第六十三條,并且將第一款修改為: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001年商標法第五十六條適用的計算方式為侵權人獲利或者被侵權人損失的或然選擇。13年商標法第六十三條適用的計算方式為權利人實際損失侵權人所得利益許可使用費三種方式,且后一種方式的適用必然基于前一種方式的無法確定。這種規定一方面更加保護了權利人的利益,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與《著作權法》和《專利法》的賠償計算方式取得了統一。
同時,2013年商標法規定了對于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懲罰性賠償,對于惡意侵權行為給予更大力度的打擊,防止惡意侵犯商標權行為的滋生蔓延。當然,對于惡意的認定標準,還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規定予以規范以及在相關法律實踐中的總結。
2.本次修訂的另一亮點在于法定賠償額的大幅增加
本次修訂新第六十三條第三款改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在其他方式無法確定損失的前提下,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酌定一個賠償額。之前2001年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法定賠償的上限為50萬,而2013年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法定賠償的上限提高為300萬。在新商標法頒布前的草案中曾一度固定的法定賠償額上限為200萬,最終頒布的數額上限是300萬,這其中除了復雜的調研與運算過程外,也體現了國家對于侵犯商標權行為打擊力度的加大,對于貫徹知識產權戰略、保護權利人權利的巨大決心。
3.其他類侵權罰款數額的規定
對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使用注冊商標,或者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等違法行為,新的商標法對于罰款數額做了具體的規定,即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罰款數額的確定也使得行政執法工作有法可依,更加順利。
四、誠實信用原則的適用
本次商標法修訂中,在第七條、第十九條、第六十八條中多次提到了誠實信用原則。這是本次商標法修訂中新加入的原則,也是修訂中的一個亮點。
新《商標法》第七條規定: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這就給商標的使用加了一個誠實信用的限定。那么這個限定的意義在哪?我們可以關注以下兩個案例。
案例一:雕牌洗衣粉和周住牌洗衣粉
案例二:金龍魚食用油和金龍油食用油
對商標權人使用商標來說,雕牌商標與周住牌商標,金龍魚和金龍油本身在申請之初,并不一定構成相似商標,但是,由于商標權人不誠信的使用,使得消費者容易對二者產生誤認,就構成了一種侵權行為。
五、馳名商標事實認定原則的確立
較之于一般的商標,馳名商標可以獲得更大范圍的保護,其保護范圍不僅包括相同或相類似商品,還包括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即所謂的跨類保護。那么何為馳名商標呢?新商標法十三條的標準是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這個標準較之前的商標法相關規定,對馳名商標認定的門檻實際上是降低了。2003年《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二條規定: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原來的馳名商標需要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加上享有較高聲譽兩個條件都滿足,才能夠被認定為是馳名商標。而修訂后只要為相關公眾熟知即可,不再需要廣為知曉。這里的相關公眾并不是指的普通大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對于相關公眾解釋為與商標所標識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和與前述商品或者服務的營銷有密切關系的其他經營者。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降低馳名商標的標準是否會帶來擾亂廣告宣傳與市場競爭的結果呢?新商標法第十四條明確限定了馳名商標在商業活動中的使用,馳名商標將不得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否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處以十萬元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第五十三條)。在此也請各位讀者注意新商標法實施的時間是2014年5月1日,此后的商業活動中不能再使用馳名商標作為商品宣傳的一種手段了,否則可能招致相關部門的罰款。
為什么一方面要降低馳名商標的門檻,一方面又要限制馳名商標的商業使用呢?原因就在于馳名商標本身是在商標侵權案件中,使商標權人獲得更加完整保護的一種保障。而近幾年,馳名商標保護產生了異化,成為了商家爭奪的一種宣傳資本,也成為了地方政府的政績成果,因此也引出了許多僅僅是為了獲得馳名商標認可而產生的濫訴現象。一方面為了更好的保護馳名商標商標權,另一方面為了防止馳名商標的異化使用,新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設計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人民法院對于馳名商標的認定被明確規定為一種事實認定,而不再是一種法律認定,使得人民法院對于商標的認定成為個案的認定。也就是說,只要達到相關標準,馳名商標商標權人就能夠獲得相應范圍的保護,但這種認定不再是一種榮譽稱號。
六、商標侵權行為的規范
本次商標法修訂對于侵權條款做了比較大的修改。對于侵犯商標專用權其中的一種行為,未修訂的商標法的規定為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這樣就產生了四種類型侵權行為:1、同一種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標;2、同一種商品上使用相近似商標;3、相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4、相類似商品上使用相近似商標。而且對于四種侵權方式的判定標準都是使用。這種界定是比較模糊的。
新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侵犯注冊商標權的上述行為修改為:(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這就將侵權行為區分為:1、同一種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標;2、同一種商品上使用相近似商標且容易導致混淆;3、相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且容易導致混淆;4、相類似商品上使用相近似商標且容易導致混淆。這就將第一種情況與其他三種情況區分,并且對除第一種情況外的三種侵權行為添加了容易導致混淆的條件。
七、結論
此次商標法的修訂有很多的亮點,是對《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進一步實踐和完善。當然,在實施過程中也需要相關司法解釋的查漏補缺以及相關行政機關的配合,比如,如何實踐一標多類的申請,如何認定容易導致混淆等,以更加全面地保護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
李欣博,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法學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