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心得:在岳成所感受兩岸法律的差異
臺灣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生 黃士娟
這個夏天,我帶著期待的心情從臺灣來到北京,開始了在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在這50多天里,我從一個臺灣實習生的角度,觀察兩岸法律工作的異同,體會很多,收獲更多。
先從工作環境談起。初入岳成律所,映入眼簾的就是無處不在的標語,看得出領導對員工工作態度的重視與律師自律的嚴格要求。而且我很喜歡岳成律所的工作氛圍。
對于一個法律問題,
律師們會集思廣義共同討論、互相幫忙,即使我對大陸法律不甚了解,律師們仍愿意交辦工作,并細心解釋大陸機關體系和法律規定,也很熱情的與我探討兩岸法律的差異。另外岳成律師事務所里每周都有各部門的培訓計劃,周五的例會上更會探討當周遇到的經典案例,藉由共同討論的方式,不僅聯系了同事們的情誼,也讓大家對單位更有向心力。
再論法律實踐,在實習期間我跟著律師接待客戶,從旁觀察
律師處理案件的思考邏輯以及與當事人的溝通技巧;還有在整理判決和蒐集資料的過程中,透過閱讀律師們撰寫的代理詞和答辯狀,能夠學習到分析法律問題的思維脈絡,以及對于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應如何抗辯,更重要的是去思考如何將生硬的法條轉化應用在實際案件中。
另外也感謝李紅波律師帶我一起開庭,讓我有機會進到法院,實際體驗開庭程序。大陸的訴訟程序從一開始的分別訊問到辯護人發表最后意見,大致都與臺灣開庭程序相同,不同的是程序法上對于訴訟程序的轉換,例如民事案件經過三個月審理仍無結果就要轉換為普通程
序,這是臺灣沒有的規定;另外大陸開庭時不允許旁聽民眾記錄,這一切都讓我感到新奇。在開庭過程中,可以學習到律師的答辯技巧和攻防方法,庭后李
律師還會與我們討論相關的法律爭議,都讓我受益良多。
雖然大陸與臺灣法條內容規定相似,但因風俗文化與機關體系設置的不同,導致在法律適用上經常產生很大的差異。一開始因為體系規定與臺灣不同,對于法律問題的處理與我在臺灣所學的總存在些沖突感,慶幸的是周偉
律師總是耐心的替我們解說大陸法律,讓我能夠快速地熟悉岳成所里的工作。這趟實習生涯,在相似卻又相異的法律工作和許多文化沖擊中即將畫下句點,謝謝所有指導過我的律師,感謝岳成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