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法庭辯論賞析
猿猴審判:一場關于進化論的法庭辯論
20世紀20 年代美國田納西州的法律規定:本州任何大學、師范院校、公立學校,禁止講授任何否定《圣經》中有關上帝造人的觀點,更不得宣傳人類是從一種低等動物進化來的觀點。 1925 年7 月,一場醞釀已久的科學與宗教的大辯論在法庭上展開了。起因該州里爾郡中學教師約翰?施柯普斯向學生講授進化論。地方檢察官以違背圣經宣揚的人的神奇誕生為由,拘捕了施柯普斯。圣經派領袖人物威廉?詹寧斯?布萊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美國著名政治家、
律師,曾任國務卿并三次參加總統競選)親自出任此案的檢察官。舌戰大師克萊倫斯?丹諾(Clarence Darrow),主動擔任被告的辯護
律師。因為當時持創世論觀點的人譏諷進化論人是猴子變的觀點,所以這場審判又被稱為猿猴審判。
丹諾作為當時美國最偉大的
刑事辯護律師,其在本案法庭辯論上的精彩盤詢被《時代》雜志譽為盎格魯撒克遜審判史上最驚人的法庭一景,他以理性的力量把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荒謬的創世理論徹底擊潰,布萊恩面對丹諾的盤詢一敗涂地、體無完膚。
下面我們就來欣賞庭審第七天,丹諾對布萊恩進行的部分盤問以及布萊恩的回答:
?。ǖぶZ)問:你對圣經有相當的研究,不是嗎?布萊恩先生。
?。ú既R恩)答:是的!我研究圣經大約有50年之久。
問:圣經中說若納斯把太陽留住,以便讓白天更長。布萊恩先生,你認為太陽是圍繞地球轉的嗎?
答:不,是地球圍繞太陽轉!不過,我想圣經是用一種當時人所理解的語言說的。
問:你不知道有很多文明可以上溯到5000 年以前嗎?你不知道中國的古文明,至少已有6000 年或7000 年了嗎?
答:不知道!但根據圣經,中國的古文明不會超過上帝創造宇宙的時間--6000 年。
問:你讀過關于原始人的書嗎?如泰勒的《原始文化》,或者波亞斯的作品,或其他偉大權威的著作?
答:我想我沒有讀過你提到的那些書。
問:你一生都不曾試圖去發現地球上其他種族的事--他們的文明史多長、他們在地球上生存多久嗎?
答:沒有,先生!我很滿足基督的宗教,所以我沒有花時間試圖去發現不利于它的論辯。
問:你認為地球是在六天之中創造出來的,夏娃是第一個女人嗎?
答:是的。
問:你相信她是用亞當的肋骨造成的嗎?
答:我相信。
問:你認為太陽是在第四天被創造出來的嗎?
答:是的,圣經是這樣說的。
問:你怎么解釋白天存在于太陽誕生之前呢?
答:我說的絕不是24 小時的那種一天,而是一個時期。
問:創造可能進行很長的時間嗎?
答:可能持續了數百萬年。
問:我來念一段《圣經》:耶和華對蛇說:‘你既然做了這件事,就必受詛咒,以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須用肚子行走,終生吃土。’你認為這是蛇被迫用肚子爬行的原因么?
答:我相信是這樣的。
問:你是否知道蛇在此前是用什么走路的?
答:我不知道,先生。
問:它是否用尾巴走路?
答:我不知道,我沒有辦法知道。
?。ㄍ彫F場爆發出哄堂大笑,質詢結束后法官被迫宣布:布賴恩不能算是真正的神學專家,他的專家證詞應被取消。)
在宗教影響極大的田納西州小城,面對12人中有11位基督徒的陪審團,丹諾成功地擊垮了布萊恩在宗教理論的權威地位,毫不留情地點出他對《圣經》的盲從以及字面理解圣經內容觀點的荒謬之處,使得布萊恩顏面掃地。丹諾指出,《圣經》主要是一本宗教和道德的書,而不是一本科學的書,他自己對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懷有同樣的感情,從而贏得了聽眾的支持。在語言使用上,丹諾選擇了大量問句,以突起的語勢凝聚眾人的注意力,誘人循己思路考慮問題,收到了深化主旨的目的。同時恰當地運用比喻手法,深入淺出地闡明信仰自由的正確所在及其唯圣經獨尊的錯誤性。雖然最終陪審團仍然做出了有罪的裁決(后被田納西州最高法院駁回),但法官仍在判決書中寫到:有時候,追求真理的過程是需要勇氣并付出艱辛努力的,但是真理可以改變我們一些固執的觀念或偏見。在許多時候,當真理只被少數人掌握而與大眾對立時,擁護和傳播就是最大的勇氣,如果哪一個人這么做了,那他就是一個偉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