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舍止爭
張齊賢(942年-1014年)是宋初名臣,擅長決獄。司馬光在《涑水紀聞》一書中專門記載了一件他做宰相時巧化糾紛的故事。
話說宋真宗在位時,經常向皇親族國戚賞賜財物。有一次,真宗又賜給皇親一批財物。在分配中,有兩家發生了爭執,都認為分配不公,并且互相狀告。由于爭執雙方都是皇親國戚,最后竟告到了真宗的面前。真宗親自審理,也未能得到解決。真宗無奈找來張齊賢商量,詢問怎樣處理這件事。張齊賢對真宗說:這件事御史臺和開封府都無法解決,請求您批準由我處理吧。真宗就批準了他的請求。
當天,張齊賢把雙方當事人召進了宰相府,又仔細聽了雙方的陳述,最后對他們說:你們是否真的認為自己分得的東西少,對方分得多呢?雙方都回答說是。張齊賢要他們在筆錄上簽字劃押,然后派兩名官員督促他們搬家,即讓甲方搬到乙方家里,乙方搬到甲方家里,而財產器物則原地不動,一件也不準帶走,財產文契相互交換。即甲家的財產歸乙,乙家財產歸甲。這樣處理完后當事雙方都很滿意,就再沒有爭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