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之戰硝煙起
--品牌未動,商標先行
文:李欣博
近年來商標爭議一直處在媒體報道的風口浪尖,2012年公眾眼中最火熱的商標之戰是唯冠與蘋果的ipad之爭,2013年公眾眼中最火熱的商標之戰是王老吉涼茶商標之爭。2014年11月11日前期,公眾的視線又再次集中到了雙十一或者說雙11上。商標之戰,硝煙四起,品牌之爭,誰主沉浮?
11月11日本來不過是一年365天中一個非常普通的日子,由于11月11日這一天日期里有四個阿拉伯數字1,形似四根光滑的棍子,而光棍在中文有單身的意思,所以這個日子便被戲稱為光棍節。光棍節通過網絡等媒介傳播,逐漸形成了一種光棍節的文化。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選在光棍節結婚,于此同時,也是各大商家以脫光為由打折促銷的時期。這天電商推出的優惠非常多,因此當天往往會獲得驚人的銷售額。
由于雙十一這一天的特殊性,大眾通常會將這一天與網購促銷產生一種聯系。筆者對雙十一在中國商標網上進行了查詢,以下是當時的查詢結果。
不難看出,多家商戶已經敏感的感受到了雙十一的特別,對該商標進行了注冊。其中就包括阿里巴巴公司。除了雙十一商標之外,阿里巴巴還對雙十一狂歡節雙十一網購狂歡節雙11狂歡節雙11網購狂歡節進行了商標注冊。舉例如下:
作為阿里巴巴最大的競爭對手之一,京東商城(即以下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這場商標之戰中受到的攻擊自然是首當其中。但是,注冊商標既可以是企業的矛,也可以是企業的盾。京東或許早就發現到了存在的隱患,因此,京東也對京東雙11京東雙11(11前無空格)京東雙十一進行了商標注冊,舉例如下:
從這個事件中,企業應當吸取的教訓或學到的經驗就是--品牌未動,商標先行。品牌所涵蓋的領域包括商譽、產品、企業文化以及整體營運的管理,是給擁有者帶來溢價、產生增值的一種無形的資產。而注冊商標制度可以有效的協助經營者區分商品來源,防止混淆出現,提升品牌價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下稱商標法)第三條規定: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同時,商標權人有權對申請在后的在相同或相類似類別的商標提出異議,要求商標局不予注冊,防止在后申請的商標造成在先申請商標的淡化。如果注冊商標受到侵權,商標權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獲得賠償。商標法63條規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如果侵權行為達到一定程度,甚至可以構成刑法213條假冒注冊商標罪以及214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因此,商標注冊可以有效的保護經營者品牌。
當今企業的競爭是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雙重競爭,其中無形資產的競爭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必須要有把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整合放大的能力。當代企業發展中應當思考建立了自己的商標戰略,營銷商品或服務的同時營銷商標,實現商標價值與企業價值相輔相成,共同成長的格局。因此,在這里也建議企業盡早的將自己的商標進行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