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看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為顧問單位員工提供的
私人律師服務
文:劉野
私人律師是岳成所為顧問單位提供的增值服務,顧問單位員工可以享受私人律師的服務。
--題記
律師評議:
本案系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責任糾紛案件,案情整體情況并不復雜,然而律師在代理案件時花費的工作時間和精力卻不小。此次案件中,受傷的五位當事人系我所法律顧問單位的員工。他們需要了解相關法律的專業人員予以指導和幫助,以便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我所為了滿足顧問單位員工的法律需求,特別為法律顧問單位的員工免費提供私人律師服務,這也是我所為顧問單位提供的增值服務。
在代理案件的過程中,我所律師從了解案件、收集整理證據材料、撰寫法律文書到參加庭審、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各個階段為當事人提供了全面、優質的服務。為了計算當事人的訴訟標的金額,律師積極收集當事人的各項單據等證明材料,最終的證據材料多達上百頁,律師需要認真整理、仔細核對、反復計算,不能出現任何錯誤和遺漏。為了能夠使當事人更有保障、更快捷的拿到賠償金,律師建議當事人申請保全被告的財產,這也使得本案在執行階段,五位當事人及時得到了賠償。
律師在本案中對各項材料認真細致的準備,是本案能夠順利審理和執行的關鍵。本案的五位當事人對我所律師的私人法律服務表示由衷感謝,顧問單位也對我所律師進行了高度贊揚。律師本著我所的服務宗旨,將為所有顧問單位及其員工提供更加優質的法律服務。
下面僅舉其中當事人劉某一案的審判情況供讀者研讀。
案情簡介:
2013年4月24日6時,在北京市順義區京平高速出京22公里處,李某某駕駛大貨車(車輛所有人:黃某某)由西向東行使時,大貨車前部與劉某某駕駛的小型專項作業車(車輛所有人:北京某檢驗站,車內有4人)后部接觸相撞,并導致前面兩輛小客車及一輛貨車連續相撞,造成四車受損,七人受傷,其中劉某某及四名同事全部有不同程度受傷。此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李某某為全部責任。李某某系車主黃某某雇傭的司機,事發時受其指派從事勞務。劉某等五人將車輛所有人黃某某、半掛牽引車的投保公司、兩小客車的投保公司等主體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立案后,劉某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將被告黃某某名下車輛予以查封。
代理意見:
一、被告應對交通肇事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賠償責任分擔原則應為:首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不區分事故責任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范圍內根據保險合同賠償;仍有不足部分,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被告人車輛的保險公司、黃某某、小客車的投保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被告應賠償原告的全部損失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原告的損失范圍應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鑒定費,共計339175.63元。
審判結果:
法院認為交通管理部門做出的事故責任認定適當,法院予以確認。重型半掛牽引車的交強險、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在其相應保險限額內對原告方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被告黃某某應當對其雇傭的司機李某某執行勞務期間造成他人的損失承擔侵權責任。被告人小客車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無責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綜上,被告人重型半掛牽引車的保險公司、黃某某、小客車的保險公司均為本案適格的賠償義務人。因此,各被告應根據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各自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具體金額法院予以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