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法鑒
企業勞動關系管理是一把雙刃劍:管理得法,可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提升員工積極性;管理不當,不但工作效率低下,還會對企業品牌、文化造成侵害。
在法律層面,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實施,如何利用法律的利器、規避法律的風險成為企業必須面對的問題。鑒于此,本刊特提出如下建議,以期為各顧問單位提供借鑒。
―、梳理現存勞動關系
包括規范用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員工名冊,審查、修訂及增減現有勞動合同內容。
二、勞動規章制度合法性審查
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按照第38條第(四)項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勞動者依據該條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解除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80條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規章制度必須符合有效性的三個一般標準,即經過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個條件缺一就會導致無效的后果。
三、組織管理層內部培訓
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培訓和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學習。
注意:
企業應當明確,勞動合同法決不能解決所有問題,針對不同的實際情況,需要配合運用其它 相關法律法規。與企業用工密切相關的諸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知識產權法》、《職業病防治法》等,以及針對勞動合同法出臺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如《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節仲裁法》,北京市將出臺的勞務派遣細則等,面對如此多的內容,企業必須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系統規范學習,才能達到理解使用的效果。
同時,鑒于規章制度的至關重要性以及法律對此的嚴格規定,企業最好在專業律師的協助下完成相關制度的設立,建立適用于本企業的一整套制度模版。
下期預告:
面對刻板的法律條文,如何靈活運用制度的優越性,變被動遵守為主動管理,在合法范圍內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本刊將在下一期推出《企業規章制度相關問題解讀》,以相關案例為基礎,詳細分析規章制度的建構方法,并為各顧問單位提供部分參考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