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丹
公司組織作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承載主體,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舉足輕重,尤其隨著《公司法》修訂取消注冊資本制等舉措的實施,設立公司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將成為一種常態。雖然公司的形式為大家熟知,公司章程每個公司也都存在,但在顧問單位咨詢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大家對公司章程的作用認識并不十分清楚,經常咨詢公司在公司章程制定是否使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供的模板就可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供的公司章程模板的基礎上雖然進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但因管理部門要求,在登記時并未使用修改后的模板進行備案登記,在此種情況下,究竟以哪個版本為準等基礎性的問題。對此,本律師結合長期的工作實踐,將上述問題總結如下。
一、工商局提供的公司章程范本應如何使用。
公司法律體系在本質上屬于私法,因此公司自治亦應為公司法律體系的核心原則,公司自治本質上表現為股東自治。[ 李建偉:《公司法學》(第三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 年,第104 頁。] 公司自治意指公司事務由公司作為獨立主體依其意思自主決定,國家一般不加干預由于公司法承認股東對于公司意思的控制權力,因此公司的意思實際上就是股東的意思,而公司章程就是股東對于公司運作的意思的外在體現,其對公司、股東自身及經營管理者均有約束力。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供的模板中僅明確了法定的必要記載事項,但對公司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進行規定的事項并未亦無法進行全面考慮,這時就需要股東在公司章程中進行設定。
比如從保護小股東權益角度考慮,我們可以就以下幾方面進行規定。
1、《公司法》第15 條規定的公司對外投資事項,為了保護部分股東特別是小股東的利益,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為:公司對外投資由股東會( 或董事會) 作出決
議,公司對外投資的單項投資金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公司資產凈額的__%, 對外投資的累計額度不得超過投資前公司資產凈額的_____%。此項約定主要避免大股東過度對外投資而損害小股東利益;
2、《公司法》第16 條規定的公司對外擔保事項,特別是為實際控制人/ 控股股東提供擔保,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為: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必須經過股東會決
議。擔保數額不得超過_____ 萬元。決議需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公司為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擔保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此項約定主要是為了防止大股東濫用公司對外擔保的情況;
3、《公司法》第43 條股東的表決權的行使方式,可以約定為:股東會會議表決,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實行一人一票制。或:股東會會議表決,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根據各股東在公司發展中提供出資或其他資源的重要性的差異,特確定以下表決權的行使根據:股東甲享有【】% 的表決權,股東乙享有【】% 的表決權,股東丙……該項約定主要是對股東投票表決權與出資比例分立的設定;
4、《公司法》第48 條規定的董事議事規則以及55 條規定的監事會議事規則,基于小股東在董事會/ 監事會的席位中不占優勢的情況,可以規定如下:董事會決議表決,實行一人一票。一般性審議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過半數通過,對于以下重大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2/3 以上董事通過……出席監事會會議的監事不得少于公司章程規定的監事人數的2/3。監事會會議表決采取一人一票制。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二、關于陰陽公司章程的問題。
公司章程無效一般存在兩種情形,一種為公司章程欠缺該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則為無效;另一種為公司章程違反了法律的強行性規定而導致無效。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的對內效力并不以公司章程的登記公示為必要條件。即在內容合法的前提下,公司章程一經股東會通過即對內發生法律效力,隨之也對公司和董事會也發生了效力。當然,公司章程登記備案也并不是完全沒有意義,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經修訂變更內容后,未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因此登記公司章程的主要目的是讓第三人知情,第三人依據公司章程的真實和依賴與公司進行交易,公司章程就是交易的信賴基礎,否則對善意第三人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社會交易的穩定。故,登記并不是判斷公司章程是否有效的標準,僅是是否能對抗第三人的依據。
公司出現陰陽公司章程,主要是由我國法制現狀和行政管理造成的。因此對待陰陽公司章程,要首先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在排除違法違規的情況后,不能簡單全部否定,而應從公司章程對內和對外兩種效力來區分和判斷。在對內(公司、股東、高管等)效力上,原則上應認定或適用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通過的公司章程,這個公司章程應為公司內部相關人所知曉,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管具有約束力;在對外效力上,公司的交易相對方很難知曉公司的真實情況,大都通過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相關信息,并以此為根據進行交易,因此登記公司章程對第三人就顯得尤為重要,登記公司章程的對外效力應予認定。
以上系對公司章程作用的簡要介紹,本文旨在幫助公司參與者認清公司章程制定的重要性,希望在本文的提示下,公司參與者可以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構建一個具備公司特色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體系,讓公司章程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從而為公司生產經營和進一步發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