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央視評論特約撰稿 岳屾山
新聞背景:
近日,酷盈網發布公告進行清盤停業,1.7億元的待還款讓投資者陷入焦灼。中國網財經記者與投資者溝通后發現,投資者在聲討酷盈網的同時,也把質疑矛頭指向了酷盈網的存管銀行徽商銀行。
投資者質疑存管銀行未盡到監管責任,導致企業大額超額借款卷走資金。徽商銀行則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企業大額超額借款發生在整改期間。徽商銀行指出,酷盈網上線存管后落實了平臺自有資金與借款人、出借人資金的有效隔離,保障了各類投資行為和資金匯劃符合出借人真實意愿,同時也有效的降低了平臺卷款跑路的風險。
1.7億待還款
網貸平臺酷盈網9月7日發公告進行清盤停業。其官網平臺數據顯示,截至發稿酷盈網累計待還款額約為1.7億元(169471792.77元)。
有媒體初步統計,目前酷盈網涉及投資者近2萬人,其中不乏酷盈網員工。投資者李磊(化名)對中國網財經表示,他在酷盈網先后投資總計超100萬,到期資金一直顯示待回款,目前仍無法收回。
雖然酷盈網發公告稱將進行三方協商解決出借人待償還事宜,但不少投資者認為,是酷盈網實控人李小民通過操縱空殼企業設立借款假標進而卷走了這些錢,收回這近1.7億元借款的希望十分渺茫。
記者通過天眼查了解到,酷盈網的最大股東山東省魯岳經濟開發總公司隸屬于山東省屬國有企業;同時據徽商銀行證實,該行在2017年1月24日與酷盈網簽署有條件網貸資金存管合作協議,并于8月11日完成平臺存管系統技術上線。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報稱,因被舉報從事非法集資活動,中凱拓富(北京)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酷盈網)(下簡稱中凱拓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涉案人員依法刑事拘留。投資者指出,李某某即是酷盈網實控人李小民。
投資者質疑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投資者在聲討酷盈網李小民卷款的同時,也指出酷盈網所涉及的近40家企業平均每家累計借款近425萬元,突破了相關辦法規定的資金上限,認為存管銀行徽商銀行并沒有盡到監管義務,對投資者損失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投資者所指的相關辦法即是《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中國網財經查詢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中規定: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投資者吳雷(化名)表示,徽商銀行客服人員曾承認了酷盈網存在企業超額借款的情況。吳雷提供的錄音文件顯示,該客服人員曾向其解釋道:P2P網站的合規性整改是到2018年6月底前完成,金融主管部門正在對各家P2P網站進行排查整改。其中酷盈網部分標記的超額超限額的問題也是在整改當中的,所以出現企業超過100萬元借款情況不屬于存管人的職責。
吳雷認為此解釋無法站住腳,他認為,合規性整改是針對P2P平臺的,而法律明確要求存管銀行要監督和管理投資者和借款企業的資金。哪怕處于整改期內,徽商銀行有權拒絕企業違規大額借款,或者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但是(徽商銀行)什么都沒做,一直為酷盈網企業大額借款提供提現通道,在整改期內就可以不監督嗎?
確有超標項目
對于投資者提出的質疑,中國網財經向徽商銀行進行了采訪。徽商銀行回應表示,根據全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的工作統一安排,對存量的網貸平臺的合規整改工作延期一年,酷盈網于2017年6月向銀行報備,6月24日收到當地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業務整改通知書,要求其在2018年6月份之前逐步整改不合規業務。
徽商銀行指出,截止平臺出現大規模逾期之前,酷盈網確有部分借款標的超出《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限額。但由于屬于在整改期間,我行關注到酷盈網在按要求向當地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整改計劃及整改進度,擬逐步消化超限額標的。
同時,徽商銀行表示,銀行存管是網貸平臺滿足合規發展的最基本要求,酷盈網上線徽商銀行存管后落實了平臺自有資金與借款人、出借人資金的有效隔離,保障了各類投資行為和資金匯劃符合出借人真實意愿。同時也有效的降低了平臺卷款跑路的風險。
徽商銀行對中國網財經表示,未來一段時間內,徽商銀行還將維持酷盈網存管體系正常運行,積極配合當地監管和司法機關做好該平臺的清盤處置工作。
律師:核心在協議
那么,互聯網金融平臺上線銀行存管后,銀行是否該對投資行為與資金風險負責?據銀監會《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下簡稱《指引》)規定:商業銀行擔任網絡借貸資金的存管人,不應被視為對網絡借貸交易以及其他相關行為提供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存管人不對網絡借貸資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證或承諾,不承擔資金運用風險,出借人須自行承擔網絡借貸投資責任和風險。
不過,中國網財經咨詢的多位法律人士認為,此案具體責任劃分應根據存管協議進一步具體分析。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表示,根據《暫行辦法》規定,銀行只是承擔實名開戶和履行合同約定及交易表面指令一致性的形式審核責任,不承擔融資項目及信貸交易信息真實性的實質審核責任。
(此案)還需要結合銀行業對于這類存管業務的監管責任是否有特別規定,以及結合銀行的存管合同來分析,如果銀行業有明確規定要審核以及在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則銀行需要承擔責任,否則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岳屾山對中國網財經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