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辛萬苦搶一張過年回家的票,也就是為了除夕夜那頓心心念念的團圓飯。對中國人來說,這不僅僅是一頓晚飯,更是包含了團圓、吉祥、幸福、美滿等重要寓意。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家庭會選擇去飯店吃年夜飯,但是,年夜飯霸王條款也讓好多家庭在本該歡慶的時刻徒增了諸多糟心事,甚至是無力吐槽。今年,為了能吃個舒心的年夜飯,我們一起先把這些坑填上,爭取不要再掉進去。年夜飯,用心預訂才能舒心享用。
1號水坑:此訂金非彼定金
分不清訂金和定金的區別,那您預定年夜飯的鈔票可就撲通一聲全扔水里了。您在預定年夜飯時,一定要問清楚商家,您交付的到底是定金還是訂金。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二者卻相差甚遠。
定金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擔保法》第八十九條都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還對訂約定金、成約定金、解約定金等不同類型的定金做了明確解釋。
概括而言,定金具有擔保性質,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所謂訂金,法律條文并未對此做出明確規定。通常認為,訂金是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之前,由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給付一部分價款,合同訂立后訂金抵作合同價款或收回。當收受訂金方拒絕訂立合同時,給付方有權要求返還訂金;給付方拒絕訂立合同,給收受方造成損失的,收受方可直接從訂金中扣除損失部分后將剩余款項返還給給付訂金方,如果未給收受方造成損失,收受方應當全額返還訂金。由此可見,訂金并不具有擔保作用,它只對訂金給付方形成約束,收受方并未受到約束。
換言之,如果您在預定年夜飯時,支付的是訂金,當商家主動取消您的訂單時,商家只需退還您交付的訂金;當您因為自身原因取消訂單后,商家可以有理由不予退還。如果您支付的是定金,由于商家原因而取消訂單的,商家應當雙倍返還您支付的訂金;因為您自身原因取消訂單的,則商家有權不予退還。
2號泥坑:點的大蝦仁,上的小蝦米
為了能吃上一頓心滿意足的年夜飯,挑了又挑,選了又選,貨比三家真是常態。但就這樣仔細比對,也可能會掉進泥坑里。消費者在比較過程中,主要比對的無外乎是菜品和價格。對于菜品,如果消費者是從網上預訂,那么主要參考的是套餐詳情。以某網為例,點開年夜飯預訂B套餐,顯示的價格是2380元,備注里有涼菜、熱菜和主食小吃的介紹。該介紹即為簡單的羅列菜名。備注下方有查看圖文詳情字樣,需要點開才能顯示圖片。
點開之后,往下翻幾頁之后才能看到年夜飯預訂B套餐的照片,但是照片只是簡單排列下來,并未有對應的菜名及規格的標注。
換言之,如果消費者質疑最后上桌的菜肴,菜品差、分量少,簡直跟當初看到的圖片相差甚遠,消費者想要證明當初在網上看到的圖片上的菜肴就應當是訂單中菜肴,是十分困難的。
因此,您在預定年夜飯的時候,下單前最好打電話跟店家詳細詢問清楚,您預定的菜肴到底是指哪種菜品,每道菜又具體是多大分量……這些情況詢問清楚了,才能保證放心用餐,否則,點的大蝦仁,上了小蝦米,也可能只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3號天坑:限時吃完,超時收費
提前一個月訂的年夜飯,除夕那天也免不了要排一小時的隊才能輪上飯桌。上了飯桌,還得再等半個多小時才能上齊菜肴。可氣的是,好不容易開始用餐后,服務員會不斷提醒您用餐時間是限定的,超時將額外收取用餐費。這真是個天大的坑啊。先不談商家這樣的做法是否符合吃年夜飯的習慣,限時吃完、超時收費首先就沒有法律依據。
以在某網訂購為例,商家在購買須知一欄中只標明了使用時間為11:0022:00,所謂的限時用餐在訂購頁面并無提示,這已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退一步來說,即便商家在消費者下單前明確告知消費者限時用餐,超時將收取額外費用,這樣的做法也涉嫌變相漲價,是否合法有待商榷。
因此,如果您在享用年夜飯的過程中被商家催促用餐,甚至加收費用,一定不要向商家妥協。主動撥打12315,維護您作為消費者應當享有的最基本的權益吧。
總之,希望大家都能在預訂及享用年夜飯的時候,注意我們提示的坑。最后,預祝大家都能舒心地吃頓團圓飯,完滿地過個幸福年!
文/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汪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