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實務解答
?文\史霄明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勞動人事部律師
律師結合《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法規,針對在為顧問單位服務過程中經常涉及的關于工傷認定、工傷待遇等問題,作如下匯總解答。?
問題一∶哪些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有以下7種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具體包括∶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認定要點∶如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則推定為工作原因,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認定為工傷。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認定要點∶"預備性工作"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如準備原料、勞動工具等。"收尾性工作"指在工作結束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清理、貯存等工作。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認定要點;勞動者受到暴力傷害的結果需與履行工作職責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如保安人員在履行安全保衛職責的過程中,為阻止他人的不法或不合理行為受到傷害。?
四、患職業病的;?
認定要點∶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引起的屬于《職業病目錄》中規定的某種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認定要點∶"因工外出期間"包括∶第一、勞動者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 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第二、勞動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期間∶第三、勞動者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動期間。但是,勞動者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認定要點∶首先,"上下班途中"包括∶第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第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第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第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其次,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非勞動者本人主要責任導致,具體應當以有關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決為依據。?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問題二∶哪些情況應當視同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以下3種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具體包括;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認定要點∶"突發疾病"發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且包括各類疾病,不要求與工作有直接關聯。"48小時"的起算時間,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需注意的是,如勞動者雖然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但經過48小時搶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屬于視同工傷的情形。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認定要點∶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無需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工作職責等因素。?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認定要點;勞動者入職前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入職后舊傷復發,且此種情況下不再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問題三∶哪些情況下不得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認定要點∶過失犯罪不影響工傷認定,且."故意犯罪"的認定,應當以刑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結論性意見為依據。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認定要點;"醉酒或者吸毒"的認定,應當以有關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決為依據。無法獲得上述證據的,可以結合相關證據認定。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認定要點∶勞動者自發通過各種手段和方式傷害自己身體或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
問題四∶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為多長??
一、用人單位申請時限?勞動者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 30 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勞動者、其近親屬或工會組織申請時限?用人單位未在前述 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電請。
問題五∶用人單位未及時申報工傷,需承擔何種法律后果??
用人甲位未在規定時限內交工.傷認定申適??г诖似谂f發生簽合本條例規定的工你待遇簽有關費用全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問題六∶哪些情形不包含在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內??
《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第八條規定,因存在下列情形被延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內∶一、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二、職工由干被國家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請工傷認定的;三、申請人正式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但因社會保險機構未登記或者材料遺失等原因造成申請超時限的;四、當事人就確認勞動關系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的;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