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曾遠離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疫”
文\張戈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成都分所律師助理
往常,新年過完也就意味著冬天只剩下一截小尾巴。但今年的冬天卻格外漫長和熬人。曾幾何時,我們仿佛剛從SARS和甲型H1N1的陰影、悲傷和反思中走出,新型冠狀病毒又突然襲來。
面對來勢洶洶的新型冠狀病毒,從黨員干部到普通群眾,從醫護人員到社區干事,每個人都是在這場戰“疫”中沖鋒陷陣的勇士??谡肿兂缮畹摹氨匦杵贰?,足不出戶“居家隔離”也成了每位公民對這場戰“疫”的自覺貢獻。作為一名律師,我們的職業特點好像在這場戰“疫”里顯得黯然無光,但其實并不是這樣。
說來有趣,我朋友圈里有一位律師在自覺“居家隔離”后仍然“閑不住”,總想在這個節骨眼上為社會做點什么。奈何身困于方寸居室,只能用捐錢尋求一條參與貢獻的路徑。每天捐一筆,前前后后也捐出了數十筆,上萬元。
拋開個案不談,新型冠狀病毒性肺炎的疫情日益嚴重,對社會管理、經濟秩序都造成了嚴重影響, 戰“疫”期間律師還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故意隱瞞真實疫情并接觸不特定人群的行為是否入刑?疫情高發期間“知假賣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販賣無效防護口罩或未經許可販賣醫用酒精、消毒液等醫療器材的行為法律如何懲治?故意傳播虛假疫情和與疫情有關的謠言,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法律規范依據,但這些法律知識仍需要律師來向大眾普及。
從政府法律服務的角度講,律師,作為政府法律服務的主要供給者,除了自身精研相關法律、法規外,對疫情信息披露的主體、流程,疫情防控措施及其實施主體、程序,疫情防控機構的規范性文件的審核、疫情結束后的爭議解決都要盡一份力。
因疫情原因,人民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更多的轉向網絡平臺,當事人遇到的各類法律問題都需要律師出謀劃策。
疫病無情人有情。在戰“疫”的最前線,除了黨政干部、白衣天使、人民警察、社區干事外,還有浩浩蕩蕩的律師隊伍在默默付出努力。
冬天終會過去,春天也會如期而至。有了你、我反擊,“疫”兇必敗,我們必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