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制造、銷售假口罩 無異于禍國殃民,將受到嚴厲懲處
文\張曉彬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刑事業務部部長
01 案例
從新聞獲悉,1月29日,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發布警方調查發現有人在微信上銷售仿冒3M防護口罩,已有5人被刑拘。另有網友爆料稱,浙江義烏有700萬只假3M口罩即將流向市場。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及警方隨即介入偵查。2月4日,長沙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宣布,又破獲兩起銷售飄安假口罩,分別涉及假口罩85萬只和106萬只,這些口罩在案發時已基本售完。
2020年2月11日,記者從某公安分局了解到,警方通過縝密偵查,在掌握充足證據后,破獲一起涉案價值20余萬元的案件,當場扣押假冒偽劣口罩27633個,三無消毒藥水186桶,合計4.65噸。具體案情需警方公布。
02 法律規定
那么,生產、銷售假冒劣質口罩的行為是否會觸犯刑律?
1. 定性問題。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假冒、劣質醫用口罩的,則該行為涉嫌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即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若生產、銷售的僅為一般生活防護用口罩或用品,則涉嫌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即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行為,將被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 在構成上述犯罪標準的情況下,具有如下行為的,將升格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的同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同時,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總的來看,兩種犯罪行為中,生產、銷售者的行為達到刑事法律規定的金額高、數量大或造成極為嚴重的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均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無期徒刑的主刑及罰金刑處罰,可謂處罰極為嚴厲。
03 評析
古人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依法合規,誠信經營才是王道,不僅能獲得國民的信賴,還能實現長久發展。尤其疫情當前,國人正飽受病毒的侵襲,國家為此制定了多項臨時政策,以求同心協力渡過難關。依照疾病專家的介紹、指導適時、有效佩戴防護口罩可以有效避免病毒傳播,可謂當前情形下,自保和保護他人的有效防御措施之一。
然而正如此,為謀求私利,枉顧國民健康于不顧,其導致購買使用的口罩不僅不能起到相應的防護作用,也無法阻隔疫情的有效傳播,相反便成了疫情的傳播媒介,故制假售假的行為將受到嚴厲懲處。同時,購買防護用品,亦應認清產品,切忌盲目購買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其既不能起到防護作用,也使消費者陷于危險之中。另外,如遇到三無產品,應立即舉報,由執法機關來處理,以防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