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以疫情為由拒絕返崗,單位怎么辦?
文\喬臨芳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勞動人事部副部長
當前,隨著疫情的穩定,不少企業已經復工,但各種問題也隨之而來。比如,近期就有企業遇到員工因擔心疫情而拒絕上班,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聯合發布的《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中規定,對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要指導企業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積極動員職工返崗。
對不愿復工的職工,要指導企業工會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指導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其實道理大家都懂,但知道了基本原則和規定,實操起來還是無從下手?下面,針對員工以疫情為由提出不愿返崗的情況,律師根據企業的不同情形提出以下實操建議:
首先,需要再次提示企業注意的是,務必在處理前確認員工是借口疫情“不愿”返崗,而不是受疫情影響“不能”返崗。以北京地區為例,如員工已經返京且自行居家隔離滿14天,又無申請看護假期等其他特殊情況,企業也符合復工要求,此時員工再以疫情為由拒絕上班,便是“不愿”返崗。
明確了前提,企業可按照以下指引判斷所處情形,選用處理方案:
1. 具備安排員工在家辦公條件的
如果企業的經營情況和員工的崗位工作可以允許其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企業可以安排員工在家辦公。
2. 不具備安排員工在家辦公條件的
如果企業不具備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條件,那么,根據企業復工安排和經營情況的不同,又分為企業可以允許員工繼續遲延復工和企業要求員工必須返崗保障經營兩種情形,具體如下:
(1)企業可以允許員工繼續遲延復工的此時,企業可考慮的處理方案有:
a. 事假:企業可以要求員工就不愿返崗期間申請事假,事假期間無薪;
b. 年休假:若員工提出遲延返崗時間較短、2020年的年假又尚未休完的,可考慮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間正常支付工資;
c. 待崗:若企業同意,也可與員工協商一致待崗,并明確待崗期間的工資;
d. 調劑休息日:企業也可以選擇綜合調劑使用2020年度內的休息日,先同意員工延期返崗,在以后的休息日再安排員工上班。
(2)企業要求員工返崗保障經營的
建議對員工進行勸導,向員工說明當前疫情防控的相關政策,以及企業復工復產的重要性,在做好防疫防護的情況下,要求員工按時返崗,保證正常的生產經營,并就上述勸導過程留存相關溝通記錄;若員工仍然無正當理由拒不返崗的,單位可結合規章制度中關于拒不服從合理工作安排和曠工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簡單來說,可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第一步,耐心勸導:可以通過微信、電話、郵件等方式對員工進行勸導,并留存微信或郵件溝通記錄,電話錄音;
第二步,限期返崗:同樣可通過上述方式溝通,亦可以發送書面通知(《返崗通知書》),并留存溝通記錄,如發送書面通知的,需妥善保存快遞單及妥投證明。此外,提示單位注意,關于拒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者曠工相關的規章制度(尤其是關于違紀處罰的規定),可在限期返崗的相關通知中一并載明,再次向員工告知拒不返崗的行為性質以及可能面臨的后果;
第三步,依規處理:若員工仍然無正當理由拒不返崗的,其行為將構成違紀,企業可以按照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