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讓她不要穿短裙,為什么不讓他不要傷害!
文\于潔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刑事業務部律師
近日,一則廣西橫縣云表鎮某小學教師鄧某在十年前多次性侵幼女的新聞引發社會關注。據搜狐新聞報道,鄧某對受害女生小趙的性侵從其小學一年級持續到四年級,第一次性侵發生時小趙尚不滿7歲,鄧某彼時則55歲。
2020年3月22日,廣西橫縣公安局在其官微發布一則情況通報,內容如下:3月21日晚,關于近日網傳“橫縣學生被性侵”事件當事人趙女士到我局刑偵大隊報案稱,其于2010年至2014年在我縣云表鎮某小學就讀期間,曾多次被該校男老師鄧某性侵。接報案后,我局依法受理,并于2020年3月22日立案偵查。目前已將涉案嫌疑人鄧某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看到這樣的新聞,即便是身為刑辯律師,也難抑憤怒之情。鑒于目前案件正在偵查過程中,具體情形尚未向社會公布,因此本文僅以此新聞為背景,就強奸罪相關法律問題與諸君簡單探討。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這意味著,如果行為人與十四周歲以下幼女發生性關系的,即便沒有采取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而是雙方自愿的,也以強奸罪論處,且應從重處罰。這是因為,幼女心智尚未成熟,對社會和他人的行為缺乏準確的認知能力,通俗地講,她們可能根本不明白對方的行為意味著什么,不明白對方正在對自己進行傷害。
更可怕也更可憎的是,奸淫幼女的行為對幼女的生理和心理傷害卻不會因此而減少分毫。更有甚至,幼女正處于發育和觀念養成的階段,受到這樣的傷害可能對其心理健康產生終身的、無法修復的、無法磨滅的惡劣影響。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講,在幼年時期遭受性侵的女性,容易產生自我厭惡、驚恐、不安全感、躁郁,對男性、兩性婚姻關系產生排斥的心理。從行為上可能表現為尿床、行為叛逆、沉默寡言、易怒、成績下滑等等。如果說生理上的傷口可以在一定時間內愈合,那么心理上的傷害則可能伴隨她的一生,甚至可能影響她的下一代、再下一代。
案例中的鄧某,如果經調查真的實施了奸淫彼時尚不足7歲的小趙,那么應對其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內從重處罰。網傳消息中還表示鄧某曾經涉嫌在公共場合當著其他學生的面性侵小趙,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比绻饲楣澱{查屬實,那么對其量刑最高可能量至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報案時間距案發時間已過去多年,相關物證存在滅失的風險,具體的證據及案情還是要以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為準。
但是無論如何,十年之后,小趙和其家人選擇撕開傷口、回望那段最不堪的往事,依法提出控告,筆者認為這是勇敢的,甚至是悲壯的。
我們不能否認,現今社會,每每出現針對女性的性犯罪,我們總會聽到一種論調——“受害者有罪論”。例如:“誰讓她穿那么短的裙子?”“誰讓她那么晚還不回家?”“她一開始不是和人家聊的很開心嗎?”“兩個人的事情誰知道,也許是自愿的呢?”……即便有些人嘴上不說,內心也許難免會對受害者產生看法,甚至會對受害女性產生歧視,特別體現在戀愛婚姻的過程中。這無疑是對受害女性的二次傷害。也正是由于此,導致大量遭受強奸、強制猥褻、性騷擾的女性不敢說出來,是這些聲音、這些社會評價,使他們覺得這是一件可恥的事情,仿佛錯的不是實施性犯罪的人,而是自己。
女孩子們很小就被家長教育要學會保護自己,也常聽人說如果生了女兒,那做父母的心就會一直懸著。確實,因為根據聯合國婦女署的統計,全球有35%的女性都曾經歷過身體或性暴力,這不僅僅針對成年女性,全球有1.2億未成年女孩曾被強迫發生性行為。女性除了面對相較于男性更加苛刻的社會評價外,還難免要面臨更多的實實在在的危險。
前好萊塢大亨哈維·韋恩斯坦,在長達幾十年的時間里對多名女性實施過性侵害或者強奸行為,卻直到2017年底才有受害者勇敢站出來。此舉迅速掀起了一場國外社交網絡的“#METOO”運動。最終有超過90名女性對其進行指控,其終因一級刑事性侵害和三級強奸罪被判處23年監禁。
確實,隨著兩性平權的進展,輿論在慢慢轉向,女性變得越來越勇敢,但是我們卻無論如何都難以感到欣慰,因為這些說出“Me,too.”的女性,都已經受到了傷害,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唯一能夠從源頭上改變,讓女性真正安全的做法是一開始就停止那些傷害的行為。
最后需要強調,女性不是弱者,女性是偉大的、堅強的、慈愛的,更是可愛的。同時,性犯罪也不僅針對于女性,現實中也有男性受害者,而且他們往往更難以突破心理壓力提出控告。只是我們看到了太多哈維·韋恩斯坦、杰弗里·愛潑斯坦、“N號房”、《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南大碎尸案”、河北衡水王某涉嫌強奸殺人焚尸案等等,如果查證屬實,那么還有本文開頭的這一案例。
犯罪行為都會受到法律嚴懲,但是并不意味著傷害隨之消逝。所以,在傷害發生之前,在我們教育女孩子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同時,是不是也要教育男孩子不要傷害呢?
希望每位女性都能夠真正安全、自由地生活,掌控自己的人生,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