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之人與正義的代價
文\張戈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成都分所律師助理
在這個8月,卷首語離不開一個無辜的人。
9778天的羈押,把張玉環的人生分割成了兩個部分——前26年的自己,和獄中27年的荒蕪。張玉環出獄后,媒體的采訪鋪天蓋地紛涌而至,可是在過去的27年里,又有誰曾經關心過被刑訊逼供逼進監獄的他呢?張玉環的妻子無奈之下改嫁,兒子也只能活在“父親是殺人犯”的陰影之下,被欺侮,被白眼……當時法庭錯判的不只是張玉環,一同宣判的還有他一家子人的人生。
27年后,張玉環沉冤昭雪,可是遲到了這么久的正義宣告還是我們心中所期待的正義嗎?
《肖申克的救贖》中,老布被關了50年終于出獄,但卻因為無法適應外界的生活最終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出獄后的張玉環,對周遭的一切一竅不通,對陌生事物還會有恐懼感,“對著手機屏幕不敢往下點,抖音視頻重復播放了幾遍也不敢劃屏幕,我們接電話都是放在耳邊,他是捧在手里,通話鍵怎么都不敢按下去,做一個動作前,要謹慎思考許久”。張玉環脫軌的不只是認知,還有對未來生活的想象。可即使如此,張玉環還是幸運的。畢竟他還活著,可是有那么多冤假錯案的嫌疑人已經被執行了死刑,只剩下家人帶著無盡的傷痛苦苦申訴請求一個公平的結果。
如果遲到的正義不再是正義,那我們為何還要堅持得到一個正義的結果呢?
法律不可能不犯錯,而法律專業人士在做的,就是把錯誤的傷害降到最低。這也是律師為什么存在的原因。有罪推定的固有觀念還沒有被完全改變,刑事辯護在我國的訴訟領域仍然發揮空間有限,但是一遍遍請求再審,一次次為過去的錯誤奔走力爭一個修正,就是法律在一步步艱難前進的過程。
美國有一部紀錄片叫《The innocent men》,即哪怕是一直主張無罪推定的美國,也逃脫不了有罪推定的思維慣性,并且一定有人會成為這個階段的犧牲品。而當我們邁過那個不那么正義的時代,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轉回頭去彌補過錯。或許那些逝去的時光和經歷沒有辦法重來,但是未來的時間卻可以被歸還,免遭被剝奪的痛苦。
我們從來都是在正義和正義之間做選擇。在刑訊逼供的時候,審訊人員思考的事情是——如果他不是兇手,那么被害人要怎么辦?對于被害人來說公平正義在哪里?可是同時也面臨著——萬一他真的不是,那公平正義又在哪里?無非是在一個又一個選擇中尋找比較正義的一方。可是正義不是選擇題,他有標準答案。如果我們因為一時的心急錯判了,那么這個案子就真的失去了找到真正兇手的可能,那正義才是真的被顛覆,被抹殺,被消解。
英國有句諺語“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遲到的正義是對正義的拒絕。
可,遲到的正義也是我們在追求真正的正義上不可避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