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高考作弊該如何處罰?
文\賈濤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西安分所律師
牽動著全國無數家庭神經的高考剛剛落幕,一年一度的中考又即將來臨,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 規(guī)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中考、高考、學考、研究生考試等由國務院教育行 政部門確定實施,由經批準的實施教育考試的機構承辦,面向社會公開、統(tǒng)一舉行,其結果作為招收 學歷教育學生或者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學位證書依據的考試,均為國家教育考試。為了維護廣大考生 的利益,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我國專門制定了相關法律進行保障。
下面我們將以剛剛發(fā)生的一則高考作弊事件作為案例,向大家講解如果在中考、高考中作弊,將會面臨何種處罰?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7日, 小猿搜題APP工作人員監(jiān)測后臺時發(fā)現,某用戶通過手機拍照搜索疑似高考真題,APP未提供任何搜索結果,考試結束后,經確認,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舉報,并將后臺截圖 和數據等線索打包提供給相關部門核查。
6月8日,針對網傳考生將高考數學題拍照上傳至小猿搜題APP一事,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考試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已經連夜處理該事件,目前已對涉事學生的作弊行為進行了認定, 學生也已經承認了自己的作弊行為。
6月8日,武漢市黃陂區(qū)教育局發(fā)布了《關于考生吳某某舞弊處理意見的通報》,認定了以上事實,并對該違規(guī)考生作出取消此次考試資格,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均無效的處理。
該違規(guī)考生無視考場紀律,不但導致十年寒窗苦讀付之東流,而且還將面臨相關處罰。《處理辦法》對于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行為的認定及法律責任都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
首先,《處理辦法》將考生的考試違規(guī)行為分為兩類:考試違紀和考試作弊。第五條對考試違紀的行為進行了羅列式的規(guī)定,如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未在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考試,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將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等行為。
《處理辦法》第六條對考試作弊的行為也進行了羅列式的規(guī)定,如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 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行為,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同時,《處理辦法》第七條也規(guī)定了,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fā)現通過偽造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等情況,也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結合以上規(guī)定,該違規(guī)考生的行為不但涉及考試違紀的情況,還涉及考試作弊的情況。
其次,根據《處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guī)定,對于考試違紀的處罰相對較輕,一般是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而對于考試作弊的處罰相對較重,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均無效。而且,如果存在組織團伙作弊、向考場外發(fā)送、傳遞試題信息、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替考等情況的,還將受到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能會受到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該違規(guī)考生將高考題目拍攝上傳搜題 APP 搜索答案的行為,既符合《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三) 款“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規(guī)定,也符合《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三款第(二)項 “向考場外發(fā)送、傳遞試題信息”,因此除了按照通報中的“取消此次考試資格,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的處理”之外,該考生后續(xù)很可能還將受到暫停高考資格1至3年的處理。
另外,我國《刑法》對于考試作弊相關行為也有相應處罰規(guī)定,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一款規(guī)定了組織考試作弊罪,若行為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例如中考、高考等考試中實施組織作弊行為的,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對于為幫助他人實施上述行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行為的,同樣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二款則規(guī)定了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即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三款規(guī)定了代替考試罪,如果行為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上述考試的,依法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通過以上講解,我們清楚的了解到作弊行為一旦被查處,行為人將會面臨十分嚴重的處罰,除了取消成績、暫停考試資格之外,甚至會成為自己的人生污點!隨著信息定位、人臉識別等各種高科技手段在監(jiān)考制度中的采用,想通過作弊的手段,而不是個人的踏實勤奮在考試中順利過關,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了,這個“捷徑”通向的盡頭一定是法律的處罰。希望各位考生明白“世界上最快的捷徑,就是不走捷徑”,最后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試順利、金榜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