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年終獎?
年終獎屬于獎金的一種,是指每年度末單位給予員工的獎勵,是在綜合單位全年經營利潤的前提下,對員工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從《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現行有效的勞動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對最低工資標準、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等有強制性規定,而對用人單位是否設定年終獎、如何設定等,并沒有強制性要求。因此,年終獎發放與否以及發放標準,在法律層面上應當屬于用人單位的分配自主權范疇。
2、年終獎是不是必須要發?
不一定。其實,年終獎的發放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分配權,并非是法定義務,法律上對此也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以往的經驗,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或者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單位就應該按照約定或者規定發放。
3、年終獎可以延期發放嗎?
如果在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規定發放年終獎,那么推遲年終獎的發放,就相當于欠薪。用人單位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
4、員工完成年度工作,在發放年終獎前離職是否能獲得年終獎?
當雙方的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上明確有年終獎,并且明確了年終獎對應的年度,員工在做滿了這個年度之后離職,就應當得到相應的年終獎金。如果在勞動合同或者規章制度里有員工年終獎數額和計算方式,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也應該得到相應的年終獎金。
5、能不能每個月從工資中扣除一部分,年底作為年終獎發放?
不可以。有些用人單位與員工在合同中約定,每月從工資中扣除一部分押在單位,年底再以年終獎的形式發放,這種年終獎其實就是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勞動者不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還可以向勞動監察或仲裁部門主張加付賠償金。
簡單總結
年終獎發放需結合合同、制度規定的考評依據。年終獎如何發放首先要看雙方的勞動合同中有沒有相關明確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則看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如都無規定,則應按照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一般法律原則來處理。
文/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北京總所 盧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