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中國律師精神的基礎。
律師制度是法治的產物。通過律師群體的貢獻,人們必將感受到法治的精神和時代奮進的脈搏。
正義是中國
律師精神的精髓。與公檢法等公權力不同,律師正是通過在個案中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實現其維護法律正確實施、伸張正義的職業使命。
擔當是中國律師精神的特征。勇于擔當、敢于擔當,是中國律師面對責任時的一貫表現。
理性是中國
律師精神的品質。只有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
律師才能贏得當事人的信任和全社會的尊重,才能發揮好法律服務對社會誠信和公共道德的保護引導作用。
法治、正義、擔當、理性這四個詞是集眾人之智慧,在眾多熱心參與者共同努力下,精心歸納提煉出來的。在這期間,岳成所通過短信、微博等方式向社會(尤其是廣大
律師同行)征集中國
律師精神的表述,期間共發送征集短信3萬余條,所內也先后召開了數次大規模研討會。這一中國律師精神,既體現了律師的職業特色,又體現了中國
律師的價值追求,充分體現了職業特征與核心價值的相互協調、行業特性與民族個性的相互兼容、歷史底蘊與未來追求的相互統一,必將為律師文化建設和
律師行業發展提供強大精神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