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學家邊沁曾講過這樣一個故事:兩人分一塊餅。只能用刀來切,沒有任何的尺子、天平什么的測量工具來保證一刀下去,餅能公平得被分成平等的兩份。也就是說,兩人都有可能在這次利益的分配中吃虧或者占到便宜,這次分割,將注定是難以達到實質(zhì)公平的。那么,怎樣做才能讓兩人心服口服呢?邊沁給了一個答案:一人切,另一人先拿。
幾年前震驚全美的辛普森殺妻案就是這么審結(jié)的。日裔法官在全美國都知道辛普森就是殺人犯的情況下宣布湯普森無罪,并當庭釋放。這位法官在宣判完以后自己一個人躲在辦公室里哭了起來他也知道辛普森就是殺人犯,連辛普森自己都曾供認不諱的啊!但是,他和那些自始至終都呼吁法院判處辛普森死刑的人,都接受了這個結(jié)果。那是一種真正的接受,懷著對法律的虔誠和尊敬的接受因為這個判決是一個法律程序的結(jié)果。法理曰:法的正義包含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但兩者不能兼顧的時候,我們要如何作出取舍?康德曾就此有過精彩的闡述,他說:一次不準確的判決污染的只是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判決污染的卻是水源。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無論那一個,都不比另外一個距離真正的正義更近。但是,程序正義,卻離法律的正義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