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私自外出染新冠被立案,自動開除?
文 \ 珠蘭其其格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我國的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期,每個公民都應當遵守社會道德,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義務。學生違反高校封閉管理制度、瞞報行程信息、 擅自出校的新聞屢見不鮮。近日,一則關于鄭州大學女學生王某某翻 墻約會、隱瞞行程逃避核檢導致疫情擴散,致5000人隔離被立案的新聞,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一、案件經過
據媒體報道,2022年5月1日,在鄭州大學封校期間,王某某擅自翻墻出校,在校外所有場所均未掃碼。5月3日,王某某讓自己的室友頂替學校全員核酸采樣,本人并未做核酸檢測。5月5日,王某某確診新冠陽性,鄭州大學南校區5000人被隔離,1000名師生轉運至焦作市異地隔離。5月6日,鄭州市二七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了關于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被依法處理的情況通報,因王某某不執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進出飯店不掃碼,故意隱瞞活動軌跡,最終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分別被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立案偵查。(信息來源于騰訊網、和訊新聞)
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 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因王某某隱瞞行程、不參加核酸檢測等行為導致5000人被隔離,目前已被刑事立案偵查,是否被追究刑事責任還要等后續的調查結果。即便王某某隱瞞行程、不參加核酸檢測等行為未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染病傳播危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之規定,其仍可能會面臨治安管理處罰。
二、學校是否能作出開除學籍的處分?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規定,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一)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二)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 事犯罪的;(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四)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的;(五)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者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六)違反本規定和學校規定,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的;(七)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后果的;(八)屢次違反學校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的。
《鄭州大學學生紀律處分實施細則》(校學生〔2017〕10號)第十二條對開除學籍作出了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相同的規定。同時第十三條規定,學生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尚未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受治安管理處罰,情節較重但尚未達到開除學籍處分情形的,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第十五條規定,觸犯國家法律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一)參與賭博或者故意為賭博提供條件者,給予記過或者留校察看處分;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二)賣淫、嫖娼、吸毒、介紹或者容留賣淫、嫖娼、吸毒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三)制作、復制、出售、出租或者傳播淫書、淫畫、淫穢錄像或者其它淫穢物品者,給予記過或者留校察看處分;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四)偷竊、詐騙、 冒領或者侵占公私財物者,經公安機關認定,給予記過處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五)明知是贓物仍幫助窩藏或者銷售者,給予記過或者留校察看處分;(六)組織或者參與邪教、非法傳銷、封建迷信活動者,給予記過處分;情節或者行為嚴重者,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七)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行為者,給予記過或者留校察看處分;(八)有其他違法、違規或者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
本案中,如果王某某的行為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學校可以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對其作出開除學籍的處分。如果王某某的行為僅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并未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作出詳細規定,鄭州大學可以依據《鄭州大學學生紀律處分實施細則》并結合具體事實作出記過、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決定。
三、學校作出處分應當符合法定程序
筆者注意到騰訊網新聞中報道到,“5月19日,鄭州大學一工作人員回應此事稱,該私自外出女生已經被自動開除,對室友的處罰要等警方進一步的調查結果,(這位女生)她已經在醫院治病了,違反了法律,自動就被開除了,(對她室友的處罰)要等警方的結論出來以后學校才會研究。”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對學生作出處分或者其他不利決定之前,學校應當告知學生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學生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處理、處分決定以及處分告知書等,應當直接送達學生本人,學生拒絕簽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達;已離校的,可以采取郵寄方式送達;難于聯系的,可以利用學校網站、新聞媒體等以公告方式送達。第五十六條規定,對學生作出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或者其他涉及學生重大利益的處理或者處分決定的,應當提交校長辦公會或者校長授權的專門 會議研究決定,并應當事先進行合法性審查。 “
王某某自動被開除”的說法并不符合上述規定。高校學生的學籍是學生通過統一招生考試依法取得的,如學生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被開除學籍的,學校應當事先進行合法性審查并依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紀律處分規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學校首先應對學生違紀事實情況進行調查,固定相關證據,根據調查的事實情況對違紀行為的性質和結果作出認定。因處分決定是不利于學生的,在作出處分之前,應當告知學生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其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如學生提出陳述和申辯,校方應當充分聽取其意見。此外,處分告知書應當直接送達學生本人,除非學生拒絕簽收的,才可以留置方式送達;如學生已離校,可以采取郵寄方式送達。
為保障學生的申訴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還專門規定了學生對處理或者處分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規定。若學生對學校的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學校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生申訴委員會應當對學生申訴的事實、理由等進行全面審查,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原紀律處分的決定。如果學生對復查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不服教育行政部門的處理決定,學生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進行維權。
結束語:疫情防控、人人有責
本次事件敲醒了疫情防控的安全警鐘,提醒廣大學生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配合學校防控管理,作為成年人要懂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也應該對身邊其他人負責,自覺履行防疫義務,切勿以身試法。同時,也提示學校要嚴格落實好每一項防疫措施,杜絕校園防疫管理規定流于形式,對學生作出處分決定前應進行合法性審查,做到程序正當、證據充分、依據明確、 定性準確、處分適當。
信息來源騰訊網、和訊新聞:
https://new.qq.comomn/20220520/202205 20A0CSTP00.html
http://news.hexun.com/2022-05- 20/205982732.html
https://new.qq.comomn/20220521/202205 21A000T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