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火了,“黑手們”來了
文 \ 徐騫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雖然北京冬奧會的賽程已結束,即將開啟冬殘奧會的賽事,但本屆冬奧會的吉祥物“冰墩墩”卻是熱度不減,成為了名副其實的頂流明星。隨著這位大明星人氣的高漲不下,“冰墩墩”卡通形象的吉祥物玩偶仍呈現出一“墩”難求的景象。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動起了歪腦筋,把“黑手”伸向了求“墩”心切的消費者。讓我們來看看“黑手們”都涉及哪些違法犯罪活動。
一、代購“冰墩墩”騙局—— 涉嫌詐騙罪
根據報道,近期有不法分子打著“黃牛”、“渠道商”的旗號,利用消費者求購的急切心理,假稱可以“代購”到“冰墩墩”,并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騙取錢財后,將受害人拉黑。
該種行為涉嫌詐騙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采用捏造事實或掩蓋真相等方式,騙取金額較大的他人財物,構成詐騙罪。通過報道我們了解到,這種假稱“代購”的騙局其實技術含量并不高,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了消費者急于購得爆款商品的心理,通過話術騙 取消費者的信任,進而達到誘騙轉賬的目的,好一個空“墩”套白狼。
律師提示
首先,建議廣大消費者要保持理性的消費心態,切勿跟風或者盲從購買爆款商品;其次,購買渠道要選好,盡量在官方渠道或合作授權方處購買;另外,“墻裂”推薦大家下載“國家反詐中心”app,平時多了解反詐知識,遇到騙子不上當。
二、銷售假冒“冰墩墩”以次充好——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等犯罪
近期不法商家使用假冒奧林匹 克標志并銷售假冒“冰墩墩”的情況時有發生,致使部分偽、劣“冰 墩墩”卡通形象的玩偶流入市場,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尤其是辨別能力較弱的兒童和老年群 體,更容易成為受害者。此類不法分子涉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注冊商標罪及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于違反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行為達到了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則其將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時還將被并處罰金。
另外,對于奧林匹克標志的使用方面我國還有專門的保護規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依據該條例,經查屬于生產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吉祥物的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會進行處理。如果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將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或者為商業目的擅自制造奧林匹克標志的工具,符合處罰標準的,還可以并處罰款。
律師提示
消費者要警惕制假售假的不良商家,切勿輕信網上的銷售渠道,避免遭受損失。另外,如果買到假貨也不要“忍氣吞聲”,積極維權、舉報也是減少此類行為,凈化市場的有效之舉。打擊制假售假是一個持久戰,需要相關部門和廣大消費者共同協作。
三、制作“冰墩墩”私人定制版商品并出售——涉嫌侵犯著作權
有些商家抓住了“冰墩墩”火爆的商機,未經權利人授權,擅自制作“冰墩墩”的相關定制商品并在網上出售。近日,某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線索,對涉案蛋糕店進行檢查時發現,這些店擅自制作了帶有“冰墩墩”卡通形象的蛋糕,并通過大眾點評、微信等平臺進行線上宣傳,接收訂單。執法人員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及行政管理等相關規定對相關門店進行了立案調查,并對相關侵權商品進行了下架處理。
此外,該商家的行為不但涉嫌違反《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的規定,而且也涉嫌侵犯了“冰墩墩” 權利人的著作權。我們知道,“冰 墩墩”的卡通形象是創作團隊經過很長時間并消耗很大人力物力完成 的,其中凝結著他們的智慧和汗水,依法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一般人如果只是出于個人喜愛,不用作商業目的,繪制“冰墩墩”卡 通形象或制作少量周邊,用于自己欣賞、娛樂,通常不構成侵權。而這種利用“冰墩墩”形象定制蛋糕并出售的行為則侵害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是法律所禁止的侵權行為,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律師提示
對于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基于“冰墩墩”形象進行二次創作的行為,即便不用于商業目的使用,依然存在侵犯知識產權的風險。例如,有些網友出于娛樂,通過給“冰 墩墩”形象配字或加特效的方式自 制了表情包,其中內容涉嫌歪曲、 篡改他人作品的情形,這也屬于侵權行為,當心自己變成了“黑手”。
最后,筆者也在此呼吁廣大消費者和創作者,保護奧林匹克標志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要尊重奧林匹克標志的知識產權,讓我們一 起遠離“黑手”,合法追“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