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鵬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南京分所律師
入夏以來,各地暴雨頻發,甚至形成了內澇洪災。而在很多地勢低洼地區,尤其是一些防水排水措施不到位的地下停車場,往往積水嚴重,其中受影響較大的就是車場里的汽車。輕則發霉生銹,重則失靈報廢,損失慘重。于是很多人會有疑惑,車被水淹了損失由誰承擔呢?
為防止有價值的財產(如汽車)遭受意外或事故后使其所有人(車主)出現經濟損失,我們往往可以選擇購買保險(機動車損失保險),從而在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而往往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就屬于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
一般而言,保險公司的車損險是包含了汽車因暴雨、洪水而導致的損失,如因暴雨導致積水淹沒汽車,使汽車的一些零部件損壞,維修費用是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而如果維修費用過多甚至超過了車輛的實際價值的,可直接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進行全損理賠。
對于行駛中的汽車被水淹而產生的損失,情形比較特殊。如由于堵車等原因,車輛在道路上因暴雨導致的積水越來越多,最終使車輛熄火被淹,此時依然屬于車損險的理賠范圍。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車輛已經熄火,但駕駛人再次打火造成發動機進水損壞,則屬于人為擴大的損失,一般是屬于免賠條款,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如路面已經有明顯較深的積水,出于安全考慮,實際是不應該涉水行駛的。此時如果購買了涉水險這一特殊險種,那么在涉水行駛中發生熄火等損失,保險公司可以理賠,但熄火后再次打火而人為擴大的損失依然是大部分保險公司的免責范圍。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購買的保險外(如交通事故強制保險),保險合同是自愿訂立的,所以實際生活中存在一些車主未購買車損險,那么這時如果車被淹就只能自己承擔損失?當然也并不絕對。
如果車輛停放在收費的停車場地,那么保管方是有義務及時采取防汛措施預防損失的,如根據氣象部門的暴雨預警,提前對停車場進行整治、維護,在雨水流入車庫后及時通知車主將車輛轉移至安全地帶或堆放足夠的沙袋、防護欄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等,若停車場未做到這些措施而使車輛被淹而產生損失的,是需要按自身的過錯程度承擔賠償責任的。
如果車輛停放在自有產權的車庫或車位內,此時因暴雨導致車輛被淹,也可查驗開發商在建造時是否符合了防洪要求,以及后續有無對洪水隱患處進行加固改造等等因素,并綜合判斷這些因素對車輛被淹的過錯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雖然知道了愛車被水淹后的損失賠償責任,但夏季暴雨頻發,大家還是要關注天氣預報,提前做好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