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嘉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
背景介紹
家住上海市浦東新區的小敏(化名),因新冠疫情的影響,被滯留國外,幾個月后回國發現家里門鎖被換,里面還住著陌生人。原來,是自己的鄰居金某某趁自己長時間不在,就私自撬鎖,之后金某某通過互聯網搜索了做假證的人,并讓對方為其制作了一份4樓那套房子的假房產證,其中戶主姓名是金某某。拿到證后,金某某就聯系中介把4樓的房子掛牌出租了。
檢察院表示,經審查認定,犯罪嫌疑人金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盜竊他人財物的行為涉嫌盜竊罪,而其偽造房地產權證的行為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根據《刑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應數罪并罰。目前,該案已由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律師觀點
我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這一規定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憲法淵源?!懊總€人的家就是自己的一座城堡”(普通法原則),公民住宅具有私人領地的屬性,正如西方法諺所云:“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處所,非法侵入住宅必然會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擾,影響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安寧。然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標準尚不明確,本罪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