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 來源:本站 瀏覽次數:2659 添加時間:2006-6-8 23:03:20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是負責本對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環境衛生和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以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目前市政管委擁有城市道路橋梁管理處、市政工程處、供熱管理辦公室、市容環境管理處、夜景照明管理處等24個處室和機關黨委、老干部處。
市政管委主要有十六項職責:
(一)研究制訂本市市政、公用、環衛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研究起草本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環境衛生和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以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環境衛生等行業管理;研究制定行業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四)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統一協調、調度和監督檢查。
(五)負責擬訂本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有關地區和部門的綜合整治工作。
(六)負責本市市政、公用、環衛方面政府投資或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申報立項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七)負責本市城市道路、橋梁、排水、污水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理;研究擬訂市政基礎設施養護的管理標準和規范;參與城區防汛工作。
(八)負責本市供水、供氣、供熱等公用事業的管理;制定公用事業的技術、運營、服務、供應等管理標準和規范,并監督實施。
(九)負責本市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規劃市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十)負責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城市市容市貌標準、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并組織監督檢查;負責統籌、協調和管理本市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戶外廣告管理工作;組織審批本市戶外廣告設置并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戶外廣告設置的規劃和技術標準。
(十二)負責本市經營性停車設施行業的管理;組織擬訂有關停車設施建設和經營管理的政策。
(十三)負責編報市級城市市政、環衛等方面的維護及專項費用的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本系統依法征收的費用。
(十四)組織制訂市政、公用、環衛等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工作。
(十五)指導區、縣市政管理的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將在依法治國的進程中,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改革行政管理,努力促進工職人員執政觀念的改變。為建設真正的法制政府、責任政府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