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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總理在《2005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國有企業的改革仍然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必須決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的確定的方針政策繼續推進。可見,我國的企業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而企業改革主要是通過企業改制的形式來實現的。從經濟法律的角度講,企業改制就是一個企業產權制度和企業制度的改革的問題,所以說企業改制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一個法律問題。因此,了解和掌握企業改制中的法律實務上的知識,對于做好改制工作,保證改制工作的順利進行具有重要的意義。為此,本文擬結合我們在辦理企業改制的經驗,就企業改制的幾個法律實務問題談些認識。
一、改制中企業產權的法律問題
從企業改制的實踐來看,企業改制的形式多種多樣,如企業或產權的出售、企業資產的折價入股、企業的重組、企業兼并、企業的股份制的改造等等。盡管企業改制有許多種形式,但是所有的企業改制都會涉及企業的產權上的變化,因此,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企業改革被稱之為企業的改制。可以看出,企業的改制實質上是一個企業的產權制度的變化問題。
1、在企業改制的企業或產權的出售中,國有企業改革所涉及的問題就是將國家投資的企業(如將國企業整體的出售)或國有企業的產權出售的問題。從法律上講,就是將國家所有的資產向非國有的單位或個人出售,通過企業或產權的出售行為而發生有關的財產的所有權的轉移,這就有可能發生所有制形式上的變化。
2、在企業的資產折價入股的情況下,如果企業的資產屬于國有資產,在折價后所入股的公司并不屬于國有的獨資公司,那么,這就發生了企業的出資人的變化,使企業的性質也由單一的國家所有制而成為一種混合的所有制形式。
3、在企業的重組或兼并中,企業的重組或兼并往往也會發生所有制的變化,如在企業的重組中,企業的或企業的資產的重組也有可能與非國有經濟的單位或個人參與企業或資產的重組,非國有的資本也與國有的資本在重組后而成為一個主體的資本,而發生多種所有制的財產在同一個主體下使用和經營;在企業兼并的形式下,如果國有企業被非國有的企業兼并,或者在企業的兼并中新設一個非國有的企業,在此情況下,也會發生企業的資產的所有制形式上的變化。
4、在企業的改制中,如果采用的是在國有的獨資企業中引入非國有資本(包括利用外資)的形式,這種情況下的股份制的改革,就企業的性質而言,也將會發生所有制性質上的變化;在將國有企業通過完全的非國有資本的股份的形式進行改制,這種股份制的改革的結果,就使原來的國有企業變為完全的非國有的企業,這種形式也是一些中小企業改制所采用的一般形式。
二、企業改制是企業制度的改革
企業改制的另一個重要的制度上的問題就是公司制度在企業改制中的應用的問題,也就是說,通過企業改制從根本上改變傳統的企業形式,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就其形式而言,都要運用公司的形式,這是企業改制中的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問題。
1、在企業改制問題上,一個首要的問題,就是解決國有企業的國有財產的所有權與企業資產的財產權的問題,而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使企業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人。傳統意義上的企業可以說無法解決這樣的問題,只有公司形式才能解決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制度下,國有企業的出資者只是一個投資人,依法只享有收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作為股東對于公司的資產并不享有支配權,也不能夠就公司的經營性的活動享有管理的權利;公司依法享有公司的資產的財產權,基于此項權利,公司在生產經營的活動中,依法享有財產的處分權、管理權。
2、公司形式可以容納多種的所有制成分,使企業的投資主體多元化。對于國有企業來說,要解決企業的產權關系和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需要在企業的形式上實施企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而實現企業的投資主體多元化的途徑就是公司形式的采用。鑒于原有的企業是國有的獨資企業,要實行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就需要引入非國有的資本包括外資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公司制的改造的問題。對于一些企業如果不再保保留國有資本的成分,因原來的國有企業大都是獨資的企業,而要將國有企業向民營化轉變,在新的企業制度條件下,公司制的形式可以說是必選形式。對于一些國有的資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折價入股的方式與其他的非國有的資本共同設立公司,在這種條件下,實際上也是一個公司形式的采用的問題。
3、就企業的兼并、重組與集團的設立等方面的問題而言,更是一個公司形式的適用的問題。企業改制中的兼并問題,實際上也就是一個公司的兼并的問題;重組問題則是利用公司的形式對某些企業或資產進行重組;設立集團則是企業公司化的更高級的形式。此類企業的改制形式的采用,是企業公司化和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重要途徑。
三、企業改制是一個產權明晰化的過程
在企業改制過程中,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就是產權的明晰化的問題。所謂產權的明晰化,從企業改制的實踐來看,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在企業的改制的過程中,對于被改制的企業的財產首先要明確產權的歸屬問題,有些企業由于在過去的體制下所形成的多種所有制形式的投資或收益的關系,有些企業的產權的性質本來就不明確,因此在企業改制時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要明確產權和對企業的產權做出界定的問題;二,企業的改制的結果往往是一個或數個新的企業的產生和企業產權的變動,在這種情況下,只有明確企業的產權才能夠使一個企業的投資者成為真正的企業的投資者享有投資者的各種權益,同時明確各投資人之間的經濟和法律的關系,至于改制中的企業的財產權的變動,則是以出讓人擁有產權為前提,作為受讓人也以實際取得的財產的所有權為目的和實施投資行為的前提;三,在企業改制的過程中,也有一個改制后的企業的產權的明晰的問題,主要是有關的產權變動的效力與產權的實際的變動的問題,與此有關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改制后的企業的產權的明晰,即企業的出資人之間的產權關系的明晰。
四、企業改制是一個程序化的問題
企業改制是企業產權制度和企業制度的改革的問題,在企業改制中企業的產權和形式必然要發生變化或變動,同時在有些問題上需要辦理有關的確認、審批、登記等手續。因此,企業改制是一個程序化的問題。從企業改制的實踐來看,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的有關企業改制的規定,企業改制須履行一些必要的法律上的手續。
1、批準程序方面。就國有企業的改制來說,對于具體的改制的項目需要經過有關的部門的批準,辦理有關的批準手續,如有關部門對改制方案的批準,對有些部門或機構的國有資產的投資的授權、有關改制中的財政、土地、勞動等方面的批準手續等等。
2、資產方面。在企業改制中,在資產方面需要做的工作是很多的,如清產核資、包括產權的界定,資產的評估與確認,產權的轉移手續,國有資產的登記等方面問題。
3、改制合同方面。在有些企業改制的項目中要涉及許多的合同方面的問題,如企業的產權的出售,新設企業的協議,企業的兼并協議,知識產權的轉讓協議等等。此外,還會涉及到企業的章程的制定等方面的問題。
4、工商注冊登記方面。在企業改制中,工商登記也是一個必要的問題。如企業的新設登記,企業的變更登記,同時還有企業的注銷登記等等。具體到一個改制的項目,究竟要辦理什么樣的登記,具體的登記的內容是什么,需根據具體的改制項目的情況來定,但大凡企業的改制都要涉及這個方面的問題。
五、企業改制的主要法律風險
從法律上講,企業的改制是要通過諸多具體的法律行為來實施的,就某一企業改制項目,將會涉及到許許多多的法律關系和實際的經濟利益,因此在企業的改制中,某些法律上風險將是可能存在的。在企業的改制中,從企業改制法律事務的情況來看,企業改制的法律風險大致在以下幾個方面:
1、改制行為的法律效力
自法律層面而言,企業改制是法律行為,在改制過程中就會涉及到行為的效力的問題。在改制行為的效力問題上,主要包括改制行為是否有效和是否屬于可撤銷兩個方面。改制行為的效力問題是直接關系到改制行為的預期經濟利益和有關的權益是否存在或受法律保護的問題,只有改制的行為是合法有效的,才談得上實現改制的經濟目的,這是企業改制的法律基礎和前提,如果改制行為無效,那么,對于改制的法律關系的當事人來說,其應有的權利和實際的經濟利益也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那么,哪些行為是無效的行為呢?對于這類問題可以根據國家的法律和有關的司法解釋來確定。從改制的實務情況來看,主要包括:(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3)采用欺詐、脅迫的手段損害國家利益的;(4)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等等。在實踐中還有改制合同不生效的情況,如國有企業的出售中,未經人民政府或授權的部門審批,出售協議不生效。
與改制行為的效力有關的另一個問題是可撤銷的行為的問題。所謂可撤銷的行為,一般來講,主要是指顯失公平的行為,重大誤解的行為,以及具有欺詐、脅迫的情形而損害的非國家利益的行為等情況。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如債務人以隱瞞或虛列資產的手段而與債權人簽訂債權轉股權協議的情況,也屬此類,等等。需要指出,對于可撤銷的行為,如果在一定的時間內不申請撤銷,有關的行為就會發生法律效力,對于申請期間,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是自行為發生之日起是一年。
2、債務的清理與承擔
在企業改制的過程中,有關債務的清理與承擔也是一個具有風險的問題。主要涉及:(1)在企業兼并中,根據公司法關于公司兼并時沒有清償債務或擔保的不得兼并的規定,債務的清償或擔保是企業兼并中必須解決的問題,同時從企業兼并的所存在的問題來看,因企業兼并對于債務沒有處理而發生糾紛的情況也是頗為常見的,(2)在企業或產權的出售中,債務問題更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從司法實踐的情況來看,有關企業或產權出售后的債務承擔的糾紛在企業改制糾紛中的比重可以說是最高的,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就企業或產權在出售前所發生的債務,在企業或產權出售后按照合同的約定來承擔責任,對于沒有約定的,由出讓方承擔責任。(3)在企業的資產折股加入公司或一個企業通過吸收新的資本而設立公司如股份制改造,在這個些改制的形式中,債務的承擔問題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在改制中對于這一問題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在這里介紹的只是幾種情況,但是改制所涉及的債務承擔的問題很多,只要在改制中能夠重視這方面的問題,在改制方案的確定和實施上做到規范、合法就能夠預防和避免改制的法律風險,真正實現改制的經濟目的和預期的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