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各國物權法》,艱苦跋涉十余年,歷經8稿,終在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修成正果,并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它的頒布在我國法治進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日期:2014-10-28
10-28
《物權法》出臺大事記...日期:2014-10-28
10-28
《物權法》講的平等,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各種市場主體對相同的物權享有同等的權利;二是適用相同的市場交易規則:三是當其物權受到侵害時,侵害人應當承擔同樣的民事責任。...日期:2014-10-28
10-28
在我國,隨著住宅商品化,建筑物向多層、高層發展,一棟高樓通常為眾多住戶所有,每戶有自己的一個套間,屬于私人的領地和空間,但同時,大家共享過道、電梯間、公寓的外墻、樓頂平臺、綠化區、車庫等,由此形成了一部分各自所有、一部分共同所有的格局。而法律則通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規定業主的權利義務。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即包括住戶就高層建筑物中對其住宅等專有部分等享有的所有權,對電梯、過道等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日期:2014-10-28
10-28
最早在法律中對物權做出定義的是1811年生效的《奧地利民法典》。該法典第307條規定:“物權是屬于個人的財產上的權利,可以對抗任何人。”第308條規定:“物之物權,包括占有、所有、擔保、地役與繼承權利。” ...日期:2014-10-28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