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醫療糾紛呈上升趨勢,來自中華醫院管理學會的一項調查統計顯示,目前全國縣以上醫院一年的醫療糾紛索賠金額高達42億元,已經占醫院醫療收入的也給社會帶來了不安定的因素。為此,了解醫療糾紛的相關知識、完善有關醫療糾紛的法律法規,從法律層面規避醫療風險、合理科學的分配醫患雙方權利義務關系,迫在眉睫。...日期: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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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系孕婦,于2003年9月8日因需要開具計劃生育證明到被告某醫院處檢查,同年9月26日到被告處初診,被告接診開出安宮黃體酮但沒有作妊娠試驗以排除妊娠。原告到GZ市保健院就診被告知安宮黃體酮對胎兒有致畸的可能,原告無奈作了人工流產手術,終止妊娠。...日期: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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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民事審判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決定進行醫療事故司法鑒定的,交由條例所規定的醫學會組織鑒定。因醫療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醫療賠償糾紛需要進行司法鑒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組織鑒定”。 ...日期: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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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條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日期: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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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制日報報道“《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應上升為法律,目前,《醫療爭議處理法(草案建議稿)》(暫名)已經形成第一稿?!? ...日期: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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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其中規定了醫療事故舉證責任倒置。然而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在這一問題上的立法態度卻與我國相反,舉證責任由患者承擔。本文擬在對中美醫療事故舉證責任的規定及立法思想進行比較的基礎上,對此問題作一粗淺探討。...日期: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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