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摘要劉某主張,在公路幫寬時,公路管理處掩埋其排水涵洞,導致其2019年大雨排水不暢導致存在水災隱患,給其造成直接、間接損失金額巨大,故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公路管理處委托岳成所為其代理本案,岳成所指派黑龍江分所佘圣男律師參與代理此案。二、判決結果駁回了劉某的起訴。三、案件總結經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沒有...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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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簡介劉某原系單位內退人員,2013年9月25日大慶市龍鳳區人民法院作出(2013)龍刑初字第198號刑事判決書,判決劉某犯虛報注冊資本罪,并判處罰金6萬元。由于劉某2013年被追究刑事責任時未告知龍鳳區人民法院其系單位員工,致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沒有向某銀行郵寄,此后數年被告也一直隱瞞其被刑事處罰的事實。202...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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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簡介2014年3月11日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約定某路017號建筑面積5578.35平方米的T型樓房全部及院內建筑面積約2000平方米的地下所有車庫及地上除13、14號庫外的其他所有車庫和院內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場地出租給原告,租賃用途為辦公使用。租賃期自2014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租金不含水、電、暖、氣、物業...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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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簡介禮某原系某高速公路管理員工,2018年6月19日禮某因擅自脫崗違反規章,被記中度違紀一次;2018年6月25日禮某再次擅自脫崗,被記中度違紀一次;2018年6月29日禮某再擅自脫崗,被記中度違紀一次。根據《獎罰辦法》第十五條規定:“12個月內累計3次輕微違紀記為一次一般違紀。累計3次違紀計為1次中度違紀。累計3次中...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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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簡介趙某等十八人系某交通收費公司員工,工作時間為輪班制,上24小時休48小時,公司提供宿舍、床鋪等休息場所。現趙某等主張法定節假日、工作日、休息日加班工資。某收費公司委托岳成所為其代理本案,岳成所指派黑龍江分所畢鳳睿律師作為其訴訟代理人參加本案訴訟。二、判決結果人民法院駁回趙某等人關于工作日、休...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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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簡介吳某系勞動派遣人員,王某同吳某系夫妻關系,吳某于1966年2月21日出生,至2016年2月21日已年滿50周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吳某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才進入用工單位并同派遣公司簽訂了書面勞務合同。2019年吳乘作通勤車發生事故,造成吳死亡,王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確認同派遣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用工單位...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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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摘要2017年2月22日,某銀行哈爾濱分行與陳某簽訂《個人額度借款合同》,合同約定被告陳某向某銀行哈爾濱分行申請額度貸款,最高借款額度為人民幣5萬元,額度期36個月,借款用途為家庭綜合消費,還款方式為按期付息,到期還本。借款的執行利率為固定年利率6.6%,逾期利率及逾期罰息按照約定利率上浮50%收取。2019年2月...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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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摘要2019年5月21日,某銀行哈爾濱分行與被告林某簽訂《借款合同》,合同約定被告林某向某銀行哈爾濱分行申請借款46萬元,借款期限為60個月,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止,借款用途為支付貨款,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57.9%,確定為年利率7.50025%,逾期利率及罰息利率均按...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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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摘要2015年8月28日,某銀行哈爾濱分行與被告吳某、孫某簽訂《額度借款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吳某、孫某向某銀行哈爾濱分行申請額度貸款,最高借款金額為人民幣50萬元,額度期限為24個月,自2015年8月3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借款用途為經營周轉。還款方式為按月結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借款的執行利率按照中國人民...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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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摘要2018年6月12日,某銀行哈爾濱分行與被告董某、史某簽訂《借款合同》,合同約定,被告董某、史某向某銀行哈爾濱分行申請貸款,借款金額40萬元,借款期限共計36個月,自2018年6月12日起至2021年6月12日止。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131.58%,確定為年利率11.000050%。借款用途為...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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